以臉書來說,在 IPO 時與 Google 一樣採取「雙重股權設計」,A 股為大眾市場的投資者所持有、B 股僅限創始人、員工和初始投資人所持有。當時年僅 27 歲的祖克柏與其他創辦人所持有的 B 股,每人擁有 10 票,這種一股多票的模式,與大多數上市公司遵循的一股一票規範背道而馳,正是為了確保創辦人與經營團隊的控股優勢。
然而,單憑這點,還不能讓祖克柏完全控制臉書公司。《紐約時報》的一篇專論指出,臉書同時推出一項表決權協議,要求參與增資的機構與投資人,必須同意在特定情況下,授權祖克柏代表股東進行投票,包含祖克柏的大學室友、臉書共同創辦人Dustin Moskovitz,以及臉書首任總裁 Sean Parker 所持有的股份。
這些協議賦予祖克柏額外 30.6% 的 B 股投票權,在 IPO 後,祖克柏更能控制至少 57.1% 的 B 股,完全掌控公司的走向。
「這整個設計,讓 Mark Zuckerberg 可以永久控制上市時預估高達八百到一千億美金的公司,隨時能把董事會換掉,」賴岳林說,這在台灣聽起來很不可思議,但矽谷就是如此看待人才的。他們認為人才是不可取代的,而且這種思維擴展到甚至基層員工,也不限於高階主管。
那麼,美國的人才思維,是如何淬煉而成的?賴岳林分享,早在2003年,美國的「21世紀關鍵能力聯盟」就有系統地準備培養具備創新能力的未來人才。這個聯盟是由美國教育部攜手蘋果電腦、微軟、戴爾電腦、Oracle、Adobe、SAP 等企業共同發起,以 4Cs 技能作為美國教育革新的基礎,包含「批判性思維和問題解決能力」(Critical-thinking and Problem-solving)、「創意與創新」(Creativity and Innovation)、「溝通能力」(Communication)和合作能力(Collaboration)。
Steve Blank 的方法論,日後被其投資的創業家Eric Ries學習效仿。Ries靠著這套方法創業成功後,將心得寫成《精實創業》(The Lean Startup)一書,如今成為全球創業者的必讀聖經。
賴岳林說,Steve Blank 的創業方法論,之後被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 所重視,請他設計成一套i-Corps 課程,普及到各大學與研究機構,變成美國「商業化所有科學」的方法論 (Steve Blank: “To cut a long story short, the US Government adopted the class to commercialize all science in the US”)。兩年前,美國國會通過法案,凡中小企業想跟政府申請補助,也要接受i-Corps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