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1|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本地分中 五識身相應地 第一 P.14

而這些例子跟我方才讀到的例子有什麼不同呢?某人為你舉例-「例如說其人前生溺水而亡,他此生就十分怕水。」「例如說其人前生短命,他此生便常憂慮時光」⋯⋯之類。若有把握,我們見到這種例子應當以完整的論說去反駁它,而不僅是以「迷信」責之。也就是說「我不接受這類例子,排斥它邏輯上的不理想,不是因為你的信念與我的信念有所不同,而是因為某一些客觀詮釋標準下我所察覺的缺失。」問題是,你認識這個理論系統中所說的「識」是什麼,「識」指涉人的種種感官知覺,而這類例子基本上焦點十分不精準、幾乎不可能有客觀定義或範疇上的普遍共識,我不知以客觀態度出發,該把這類例證界定為想像或是感官知覺。雖然說這兩類例子的思維以至於句型邏輯結構是一樣的。
初讀者詮釋文本時面對理論傳承中與閱讀同時結構、漸次完整、積累深固龐大的既有詮釋系統時,頗有一種難言的猶豫,尤其是在摘取註解碰見「疑」字時,我總覺得這類懷疑部份根於我們既存的詮釋系統,例如「有見有對」、「無見有對」⋯⋯我不認為這裡的「有對」應該被詮釋為「阻障」或「障礙」。
起先這樣把疑心存著,遲遲不敢定論,直至末段區分「染淨」-「初是眼識,二在意識,決定心後,方有染淨。」故此,在決定心之前-論眼識、意識中的「有對」不應該依照現有系統內任何詮釋慣例被解釋為「阻障」或「障礙」。
所謂「決定心」是經由「識」抵達的判斷。在此之前,一切「識」應該無染,故能成為一切種子。但「無染」是不是一定無礙呢?我想那種「阻障」或「障礙」應該比較接近「限制」「受⋯⋯所囿」,例如你讀到「眼謂四大種所造,眼識所依淨色」,就會意識到這些感官是受限的,但基本上,這裡的「有對」不應當被詮釋為「障礙」。如果理解大致上就是完整的,只要把文字邏輯順過一次,我想我應該可以完整地陳述我的理解。無論詮釋文字邏輯順與不順,我可以確定這段完全是哲學認識論的範疇。
但一般主體在「決定心」之前,因為整個生命的歷時經驗及情感在產生「認識」「意識」的過程,主觀經驗意見是涉入參與認識活動、助成主體判斷的,故而是「執受所依,異熟所攝」。「受」是依於「執」去「受」,在受的時候,已有一些現成的前提左右或決定由「受」到「識」的形式、途徑與內容。凡關於此,決定論者會有一種說法,宿命論者會有另一種說法。我們要記得這些說法被一般人援引時,都是依自身認同把某種觀點固化為結論或經驗教條,不打算開放接受修正、補充或質疑的,但真正的認識活動不可能產自於尚未展開認識活動前就預定了的觀點或結論,而是由未知進展到已知的過程。是於每一接觸當下,主體作為受體時,所有依感官經驗的納入,物我相對時主客觀與理性感性、意識與下意識之間交融、不可能切割的相對關係中,主體如實產生的所有知覺。
主要是什麼呢?我覺得重點是「在認識活動還在持續進行的過程中,基本上可能會產生有效推論、合理推斷,但不會有以結論形式出現的判斷。」當結論出現,認識活動就會中止,直至促成重新認識的新動機出現。
「彼所依者俱有依謂眼」-
凡官能所及,識或不識、感想、好惡,其人依眼所見,於其外有物質現象相對。這就是眼。純綷依憑感官能力。是物理,相對於一切感官所能見的物象。
「等無間依謂意」-
很有趣的是「等無間依」,這指的就是「概念」。概念是不受過去、現在、未來三個時間狀態所改變的,它的適用性也不因虛實空間狀態所限。
依於概念所產生的主體意識,是謂「意」。在意的範疇中產生的意識或意象則有可能是「無見有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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