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4|閱讀時間 ‧ 約 7 分鐘

《八八快速道路》

在一天從事務所返家的路上,剛好是晚間六點半,是少數我前往事務所的少數離開時段,剛好碰到下班潮的末尾,即便騎著機車也塞了好幾個路口。在離家還有一些距離的路口是眾多車輛停止的地方,有個小男孩看起來約莫是五至六歲,在媽媽機車的後座,背著英語補習班的背包,戴著動物繪圖的安全帽,看向我,即便戴著口罩也仍然看得出一臉好奇。我想,或許是我穿著西裝騎著改成 Brat Cafe 感 Suzuki Grasstracker 250,又戴著銀色的山車帽還有藍色的風鏡?或許。
他看著我,我看著他,在紅燈的時候我跟他揮揮手。第一次他可能沒意識到我在跟他揮手,於是我再揮手一次,他就跟我用他的小手揮揮。綠燈了。
眾多車輛同時前行,到了下一個紅燈路口他又看向我,即便我被其他的車給擋住,但從他東張西望的眼神可以知道他在找我這個奇怪的人。他發現我隔在他有三十公尺的地方,角度是斜的,大約是三輛汽車的距離。又是綠燈。
到了下個紅燈路口,我有意無意地停在他母親機車的鞋後方。他直看著我,我也看向他,我每揮手一次,他也會回揮。但總是這樣只有揮手是太單調了,於是趁著還有三十多秒的小紅人站在號誌上,我用右手比了「一、二、三、四、五」,他沒反應。我再摘下我的風鏡,用我的左手比我了的眉毛,連續地用左高右低、右高左低的順序表演眉毛波浪,他還是沒反應,不過我想或許是天色太黑才看不太清楚的關係。時間到了,又是綠燈。
這次在行進的路上他特別熱切地盯著我看,我在車速只有二、三十的車陣中離他不遠,不時地用在油門手把上的右手動動手指勉力揮揮手,而小男孩也持續把頭轉回看著我,在每次我揮手的時候也揮動他的小手回應我,終於是個紅燈路口。於是我又摘下風鏡,想到上個紅燈路口我的失敗,我想到的新招式是翻個大白眼,但是小男孩還是沒有反應。這時,我突然想到有個東西叫做「鬥雞眼」,要不是因為小男孩我都忘記有這個幼稚的表情,於是我折磨了我的眼部肌肉擠出了個鬥雞眼。
他笑了。雖然戴著口罩,但他瞇成一條線的雙眼,我確定他笑了。這個紅燈還長,於是我拼命再擠出個鬥雞眼,希望這個小男孩開心。紅燈一般是喜歡騎快車的我不喜歡看到的,但在這時卻是個好景,好景總是不長。綠燈了,而接下來的路口沒有什麼車輛,起步前我跟小男孩揮揮手,但這次是要跟他道別。多個車道分離的路上,他的母親騎在機車滿佈的最右方,左方是一排汽車維持著一般時速,而我已經騎到再往左的一個車道要一路前行了。隨著時速,一輛輛汽車在我跟小男孩之間經過,卻沒有阻擋我看到小男孩,只是就像幀數較低的畫面一般而已,而我看到他在四處張望看我在哪裡,這次他發現我不在他母親機車的後方,而是在左方的左方,我揮揮我的手指,看見他也揮揮小手後,我拉高時速一路前行,回家。
回家,是我小時候的記憶。我所說的家並不是跟父母住的那個建築物,而是我成長的地方。而我成長是在屏東縣的潮州鎮。是在我出生後馬上就被親生父母送到潮州鎮,我所聽聞到的是因為要工作的理由,於是交由我大舅舅、大舅媽以及四個表兄姐照顧。在這裡的時間是三年,雖然三歲之前的孩子是沒有回憶的,但我永遠都記得有個生日蛋糕在我面前要吹蠟燭時,我就打了個噴嚏,臉上就沾了不少蛋糕。而這些定義上的「親戚」對我的照顧是無微不至,從到山上踏青,到海邊踩水,或者到公園散步,還是在自家古厝後方的田裡奔跑,拿著我喜歡的玩具挖土機跟水泥車坐在泥土上玩耍,而我特別喜歡挖土機,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快三十歲的今天回頭看,在孩子的我的心理認同上,或許那個才是我的家庭,但我也知道偶不時來探望我的兩人我要叫「爸爸」與「媽媽」,但是伴隨這三年我成長的人卻反而是在我的心理意義上的家人。就像是在當代的政治群體中,血緣已不再重要,重要的反而是認同一般,對於幼小如孩童的自己而言,或許亦如是。對於其他人來說的「大舅」,或許就只是母親的哥哥,其中一個親戚。但是對我來說,「ㄉㄨㄚˇㄍㄨˊ」跟「ㄉㄨㄚˇㄍㄧㄣM」卻才像是心理上的父母,但即便是三歲不到的我也知道他們不是「爸爸」與「媽媽」,當然對我來說是衝突的,但我也從沒試著去釐清這點。
三歲之後離開潮州,直到我高中以前,幾乎是每個月都會回去一趟,從高雄到潮州,而大約都是週日,年紀越小頻率可能越高。而從高雄到潮州的道路,我經常是坐在我母親的汽車上,走八八快速道路。而也大略是在我五、六歲的時候,有次坐在行駛在快速道路上的汽車上,母親駕車極慢,所以即便在快速道路也至多以時速六、七十前進,而對於孩子來說,就像車窗上的雨滴像是吃雨點的蛇,車窗外的風也像某種不知名的怪力,卻是打在臉上異常舒服的力量。開著車窗看著外側的我,發現旁邊也有台汽車,我至今依稀記得是箱型車,顏色是深紅或是深綠我已經忘了,但我記得的是在我投射在車上,轉移到駕駛座的目光上,駕駛座的車窗拉下,駕駛座的「叔叔」向我抬起眉毛展開笑顏,而我就害羞的躲到車窗下,但我記得的事我那時的心情,很快樂的。因為在快速道路上,很快的就駛過去了,但這一刻我一直都記得。
相關的細節還有廂型車的後座我記得有幾個比我大的小孩,但時間太短也太遠,所以實際上那位「叔叔」到底是揮了揮手還是擺擺表情,或許我的記憶都不再可靠,甚至我連那位「叔叔」的長相都不記得了,只剩下的是一些概念:男子、三十幾歲、箱型車、偏深的膚色。更不用說,三歲之後到十七歲我反抗之前,處在家暴的環境中,又失去了多少記憶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永遠記得的是這份善意。
若在喜歡與不喜歡小孩子的選擇上,我是前者。但並不是單純因為喜歡小孩子所以我就會在騎著機車的塞車路上一直揮手擺鬼臉,而是我在人生的早期感受過一股這樣的溫暖,所以受到這樣的影響。然也並不是那位「叔叔」成為我的模範,我想要做他做過的事,卻是更潛移默化的,並不特別帶有意圖地去發出善意,給其他的孩子,在自己也差不多是個「叔叔」的現在。但多多少少都會希望在自己的行為上,能留下給那些孩子印象,能夠讓他們覺得不管經歷過什麼,都會有如同這樣一個「叔叔」做出讓他們開心的事,即便不要求什麼回報,也只在短短的道路上匆促的相會間而已。
畢竟,或許是在這段快速道路的短短時間,讓我的人生沒有完全墜落,因為能發現,在不問緣由的純粹暴力之外,也有著不問緣由的純粹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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