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八月四日,星期一。天氣:晴時多雲。
猶記得去年有一天收到主任凱爾的電子郵件,Excel表格內載明我要帶新人史賓瑟兩天。到了指定首日的清晨,我跟史賓瑟在組員中心初次碰面。他是位體格壯碩的黑人,表情一幅沒睡飽,走路也很散漫的樣子,讓我以為他是吊兒啷噹的人。不過,第二天又是一整天在一起,我開始對他改觀,下班後甚至寄送他那份我記了十年帳的空白電子檔,希望幫助到他的個人生活。但是今天讓我寫下史賓瑟的動機,卻和以上的背景不太有關。
記下史賓塞是因為,今天我在聯合車站第二十五、二十六月台,跟對面二十四月台進站的火車會車,他意外地從那列車裡走出來,我大聲叫他的名字,稱他是英雄!
我想寫下史賓塞的神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