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什麼?很難回答。愛,是支持ta的所有決定嗎?愛,是陪ta走到生命的最後,till death parts us嗎?愛,是不忍ta承受病痛折磨,助ta一臂之力嗎?愛,千姿百態。我一直覺得,愛與不愛,受者說了算,絕不是施予者。其實,現在仔細想想,也不絕對是這樣。無論施者、受者,都有可能是無法給予/感受到愛的個人,所以說,愛是雙方的,互相的,是相敬如賓的,也是寄情山水的,更是相濡以沫的。如果,你可以真正感受到愛,給予愛,也與身邊的伴侶相愛,你會助ta自殺嗎? 在情人節的這天,選擇這樣一個書評的題目似乎有點奇怪,但看到👇這本書和之後的介紹你可能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