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謬誤(the fallacy of composition):將部分群體成立的事實推廣到全體。視其為謬誤的原因為其可能不成立。像是「我見過的客家人都很吝嗇,所以客家人都是吝嗇的。」如果想要推翻的話,可以找一個不吝嗇的客家人作為反例(推翻結論),或是使用「我認識的女生都不會騎車,所以所有女生都不會騎車嗎?」這種一看就知道不成立且形式類似的論證來進行反駁。分割謬誤(the fallacy of division):將對全體成立的的事實推廣到部分群體。視其為謬誤的原因為其可能不成立。「都市人都有水準懂禮貌,他是都市人,他水準一定很高。」如果想要推翻的話,可以舉出一個真實但水準不高的都市人來進行反駁(推翻結論)。或是「這個國家的國民所得很高,她是這個國家的國民,她的所得一定很高」,當然,一般人都知道國家一定有窮人及富人,群體特徵可能並不適用於個體,這種形式類似的論證也可以拿來進行反駁。
訴諸無知(appeal to ignorance):對於無法證明或是不知道的事情,這件事情就不存在。這也是一個常見的謬誤,「你無法證明鬼神存在,所以鬼神不存在」就是這類形式。要注意的一點是,你不知道不等於它不存在,同樣的,我也能用「你無法證明鬼神不存在,所以鬼神存在」的形式來反駁。個人認為是個很容易陷入跳針的謬誤。
假起因(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又稱後此謬誤):經過A事件後,達成B後果,所以是A事件造成B後果的。視其為謬誤的原因為A事件後達成B後果的原因可能是巧合或是有相關性,但相關性並不等於因果,也就是可能並非完全是因為A事件造成B後果的。像是「穿太少會感冒,所以感冒是穿太少造成的。」之類的論證。就我的認知來說,感冒的根本原因是在於病毒,若是體內沒有病毒存在,穿太少應該只會造成寒冷。那麼要如何反駁呢?比較誇張的平行推論說法就是「他喝了十年水後,他死亡了,所以死亡原因是因為他喝了十年水?」若是認為十年太長,可以改用這個「他吃了花生以後喘不過氣,所以是花生會造成氣喘嗎?」根本原因在於這個人對花生過敏,而不是花生對每個人都會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