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7|閱讀時間 ‧ 約 28 分鐘

藝術療遇|所謂言語暴力亦有邏輯~回溯童年目睹家暴

20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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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施暴者的內在運作歷程~八個切入點


人與人相處本來就會有各種摩擦,甚至利益衝突,所以只有善良是不行的,會無法適應生存壓力。


探索童年創傷對自己的影響時,回想到一個場景,並且更加理解家暴相對人的內在運作。此外,我也會試圖從「家族系統」與「複雜性創傷」的角度去看。


正常狀態下,大家當然是反對肢體暴力、言語精神暴力。但我覺得只有反對是遠遠不夠的,必須更深入了解施暴者內在的心理運作,才能更好地去因應一般常理與相對人之間的「認知落差」——所謂暴力,亦有其運作邏輯。


大約在我八歲以前,有次我爸帶小孩出去吃兒童餐廳,不過他自己沒吃,但他也沒告訴我媽;結果回家時發現我媽沒準備他的飯,就氣到把冰箱的食物掃到地上,而且打了我媽一巴掌。我媽嚇到了,捂著臉跌坐在地上哭,聽我爸在那大罵。


以下試圖代入我父親的角度,去分析內在運作歷程:


1.指責:

因爲對方愚蠢做錯事,害我不舒服、權益受損,所以我罵他是應該的,這是他應受的懲罰。 #我罵他是要他認錯改善,這也是對他好。


2.憤怒、暴怒& #受害者角色:


我的損失是重大的、不可彌補的、不應該發生的、 #簡直是太不公平了!我才是委屈的受害人。包括我耗損在煩惱和罵他的時間,也是對我的侵害—— #這些時間可是我的生命!


所以我這麼生氣也是應該的;我強烈的憤怒必須要有出口, #對方必須為我的憤怒負責任、承擔我的憤怒。


3.自我中心:

因為我是對的,所以我做這些都是可以被允許的。


4.有權對他人生氣真爽!

打下去那刻真爽!罵下去那刻真爽!我生命的垃圾情緒都是眼前的人帶來的! #我必須攻擊他、擊潰他!我必須發洩情緒——然後我才能恢復平靜。


5.犯錯者不值得同情:

他人的難過不關我的事,誰叫他要犯錯?我也不需要感到抱歉, #畢竟世界上也沒人來同情我的受苦。我一點錯也沒有,我是在捍衛我的權益。


6.進一步非人化:

*犯錯者不是人(沒有人權、只是「次等(低賤)的人」、只會帶給人麻煩的累贅、不配被好好對待)

* #我對他人痛苦沒有感受或同理(也不需要有)


7.我已經對他很好:

我願意包容他已經很了不起,是我不跟他計較,不然這種人出去誰會要?(進入PUA, #先貶低後情勒)


8. #更大的受害者:

我們同屬一個團隊(家庭或伴侶關係等),他如果不夠好,自然會影響到我——結果我不只要付出我這一半的努力,甚至要承受他那一份爛帳?!我在外面辛苦打拼,他懂我嗎?!他幫了我什麼?!他靠我,#那我要靠誰?!他別拖後腿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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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模式的好處與難以改變


客觀來看,憤怒與攻擊都是生命力的運用,甚至是一種「有用」的生存自保策略——畢竟不好的都是別人,無辜的都是「我」,何樂而不為呢?


從施暴者的單一角度,這樣做只有好,沒有壞,甚至還可以獲得額外的好處,比如「我可以擁有免費出氣包、 #操控他人懂得看我臉色做事、 #獲取外人來同情我——這不只很爽,而且是我應得的。」畢竟,有一種人性就是踩低,捧高。就算捧不到高的,「至少我有人可以踩踩,那個優越感真爽!」


其實寫到後來,我已經不只是在寫我爸,也包括自己聽過、看過的各種故事…。並不是要指責他人不去反省或改變,只是單純想描述那個人性共通的運作歷程。


暴力中的憤怒,無非也就是欺負弱小,吃定他人無法反擊「我」。就算不去欺負身邊的人,也可以去欺負服務生、欺負動物…因為無法消化憤怒的人,必定得為自己找到情緒出口,不然自己可受不了。


如果把人和事情分開來看,「#無法消化憤怒」本身是值得同情的,畢竟這就是一種苦,甚至是一種障礙或發展不足。這樣的模式有時與「人格特質」和「童年創傷」有關(家暴模式代代相傳),其實也跟社會文化有關。


只是放到關係去看,可以看到受害者/倖存者的無力,因為很難去打斷、改變他人的「憤怒—攻擊」循環。只要他一天認為暴力有效,他就會持續使用;只要他一天覺得代價低於獲益,他就不會想去嘗試替代的方法。


但是,若有合適的契機,當事人還是有機會找到與自己共處、與世界共處的方法,因為那更符合他的益處(比如人老不得不低頭,或者遇到真愛或大師感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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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烈的愛恨交織~聊聊依附創傷


你說這樣的人難道就沒有愛嗎?有時也是有的,只是可能變成「愛之欲其生, #恨之欲其死」的兩極衝突,而且還可以自圓其說、不會分裂。


參考對客體理論的不專業認識:當我們還是小寶寶時,一切都要仰賴他人才能生存(最早的自卑感)。由於寶寶沒有因應壓力的能力,所以餓了渴了如果沒人照顧,那帶來的情緒壓力可是驚濤駭浪、排山倒海。所以,給我吃的就像天使,不給我吃就像惡魔——愛恨就是如此分明並存。


即使我們已經成人了,也還是離不開親密關係,依然是社會性動物。這種「 #不得不去依賴他人(的愛)」的本能,其實既是禮物也是壓力。禮物就是愛與被愛的循環;壓力就是苦於永不得滿足,甚至要冒著受傷的風險。


所謂「自我中心」(甚至精神操控)的一種涵義,就是他人都應該符合「我」的意志與需求——如果他不愛我、不能滿足我,那他就是有罪。這是善惡好壞的二分法。


更進一步說,「巨嬰」的本質就是如此脆弱而痛苦啊!「 #我恨我需要他人的愛與幫助; #我更恨我無法完全掌控他人——所謂的安全感根本不存在!他人根本就不可靠!但我也不想只有自己一個人!」(好像開始寫到矛盾依附或邊緣人格)


從這種「依附創傷」的角度去看,只要當事人願意求助,還是可以適度對症下藥。參考正念取向的辯證治療,包括四大主題:正念了了分明、情緒調節、痛苦耐受、人際互動。


畢竟,創傷的激烈痛苦會使人理智斷線、行為失控。所以需要先一步步拓展一個人的身心承受能力、 #重建安撫自己的核心安全感與掌控感。如此一來,內在瘋狂的怪物就會慢慢縮小,真誠的內在小孩也能夠慢慢顯現。


說穿了,別人的好壞某方面與我們無關, #是我們先將自己的需求投射出去(給別人傷害我們的機會),然後又用他們的回應來評判他們。怪罪別人很容易,但是,自我照顧始終是自己的課題,而且是到死前最後一刻都在練習的課題。


人多少都會有這些脆弱與指責的時刻,這就是凡人啊。勇敢面對自己、好好療癒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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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伴者的傷與療癒~停止自我犧牲(甚至自我責備)


如果是陪在身邊的人,有時必須接受自己已經盡力、愛莫能助;先適度保護自己、保持距離吧。總得先讓自己壯大起來,才能看清楚下一步還能做點什麼(或不做什麼)。


假如情義都已經消耗掉,心如死灰、形同陌路…那記得給自己最後的退路吧,至少你的人生還要繼續, #不能被消耗殆盡。因為如果別人要辜負你、利用你, #他可能是不會有底線的;因為他就是要榨乾你,才能成就他的成功與生命力(這是自戀者的食物鏈吧? #你的價值就是當個好的祭品/犧牲品)。


哀莫大於心死。心死的過程可能痛不欲生,但勉強也是好事;因為有人即使心死了,還是戒不掉對他人的「牽掛」…已經太習慣為他人而活了,即使離開也不知何以為繼,甚至喪失了存在的價值(奉獻者)。(啊我聯想到邪教的脫離者…)


如果去到沒有對方的世界,會有什麼風景呢?自由的空氣會是怎樣?被折磨的心如何修復?


其實很難有個簡單的答案。只願你遇到更多好人好事,重拾愛自己的能力,以及無論如何都要往前走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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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這幅畫像保護罩。


By莫名其妙寫好長的夜希

20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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