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8/14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總是存在著的身體:身體之「非物性」、「空間性」與「恆在性」

〈總是存在著的身體:身體之「非物性」、「空間性」與「恆在性」〉2023-08-14


  在傳統的哲學與生理學中,人的靈魂與身體儼然是兩個彼此分別的部分。身體是可以被笛卡兒式懷疑所挑戰的「外物」,而不是那個「無論如何存在著的思考中主體」。然而,我們的可知覺與可感受的本性卻是直接關聯到我們的身體,我們的身體首先存在,且是以「這樣」的方式存在。因此,我們才得以以「這樣」的方式知覺、感覺與思考。


  以某種可以透過典型的自然科學式理解的角度來說,我們的身體的確是一種獨特的物。它的獨特之處在於:它總是「恰好」與主體形影不離,我們總是會看到自己的手、自己的腳、尤其自己鼻頭的一小部分。身體如此地總是出現,以至於我們的知覺與意識能夠準確地在多數用不到的時候將他們忽略掉,譬如你的鼻頭,我們可不總是注意到它在自己的視線裡面。


  然而,從身體現象學的角度來說,當我們談及我們身體的恆在性時,我們在說的完全是另一回事。就像月球總是以同一個面朝像地球,我們的鼻子也總是只以那樣的角度呈現給我們自己。甚至不只是鼻子,我們的其他身體部位,哪怕是最靈活的手臂,也只能以少數特定的角度與方式呈現在我們的外部知覺之中,就像河岸一側的居民永遠只能看到另一側建築的一個角度,就外在物的角度而言,我們的身體總是無法被我們完整的掌握。


  但我們並不將自己的身體體驗為一種我們如此不瞭解的對象,它的總是存在體現為一種能力與角度。我們能看到立體的世界、能在光線之中感受到五顏六色、能將世界體會為有溫度的,乃是因為我們總是存在的眼睛與每一寸的皮膚。於是那總是呈現出又隱藏起我們鼻頭的視覺角度,和我們身處於河岸其中一側的處境恰好相反,它非但不是一種使我們看不到另一面的限制,而是使我們有能力觀看的那份保證。



  當梅洛龐蒂將身體比做漆黑的劇院時,其所意味的並不僅僅是對外物的知覺必須要以我們非顯題的身體為背景,也強調出身體做為讓世界得以被搬演之重要的空間性。當我們感受到疼痛或搔癢時,我們並不是先得到一個中立的痛或癢,再將它如歸屬於利器那樣理由地歸屬於身體的某個部位。而是,那一特定的位置痛,做為可被焦點化的背景,痛就發生在那。


  如果我們輪流以左右手互相觸碰,我們會感受到施行觸碰的手與被觸碰的手之差異。就那些關聯於知覺受器與大腦的「自然科學事件」,兩者的狀況是相似的。但我們一方面體驗到那種主動觸摸性,另一方面,那種主動觸摸性又是摸不到的。


  就如同我們透過鏡子觀看自己時,我們體驗到了一種違和感。鏡中的身體動作確實複現了我們的身體意向,但我們看到的眼睛是作為外物的眼睛,而不是正在進行觀看的眼睛。也許你可以足夠炯炯有神、你可以有明確的眼球轉動與朝向的方向。但「凝視」在哪裡呢?那一做為知覺能力的身體無法被我們看見,就像那發生在腦裡的思考,並不會在挖開大腦後被找到。



  我的有能力看的身體處於那個我看不到的地方,以一種完全有別於傳統意義下的總是在那的方式總是在那。因此它是不可被遮蔽的,即便河岸搭起了一座圍牆,或我們的水晶體開始混濁,我們的凝視仍舊從相同的角度出發,在那它能夠展開為物或非物的位置,落實它的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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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像神經:我們所見的玻璃世界〉

〈主體如何應對實際生活世界:從施耐德案例談起〉

〈得以被注視的自我:沙特談他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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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噪音般的意識狀態:讓一切得以真正彰顯的「不假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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