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7|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決定論與目的論-被討厭的勇氣與不完美的正義。

    最近剛讀完《被討厭的勇氣》二部曲,書中提到阿德勒主張的重要理念之一即是:「目的論」,與之對反的則是佛洛伊德主張的「決定論」。簡單來說,阿德勒認為人的狀態並不被過往所決定,而是因著現在的目的,去對過往進行詮釋,已達成目的。

    在書中提到一個例子:有一個人早年曾經受暴,現在雖然想出去工作,但只要踏出家門,就會焦慮緊張,身體顫抖。對於決定論的人會說:「他因為早年受暴,所以現在無法出門工作」,但目的論的人則會如此看:「他因為不想出門這個目的,所以創造出焦慮的情緒以及顫抖的徵狀(可能是無意識地創造)」。甚至第一章就非常顯眼的下了:「否認心理創傷」這樣的標題。

    如此翻轉的觀點,著實讓我眼目一新,不過直到幾番跟朋友討論後,我算是稍微得出點對於為何如此看待的體悟,主要是要我們重新擁有脫離過往經驗桎梏的主權,使我們不再受制於過往,可以展開新的人生。

    對於阿德勒倡導的許多顛覆的理念,很推薦大家去看看被討厭的勇氣,而我這篇文章並不是要著重來介紹阿德勒,只是對於之前也看完的一本書,跟阿德勒思想碰撞而有的反思。

    前陣子讀完了《不完美的正義》,主要在講述一位律師,幫助死刑犯、重刑犯辯護獲取法律救助的書籍。在書中有人因為不當指控而被誤判死刑,而另外有些人的確犯下了罪行,甚至有些真的殺了人(不一定都是有意),但作者卻在深入了解這些死刑犯時,看到了他們的過往,不管是被反覆家暴、輾轉寄養家庭、處在隨時可能會喪命的社區、被種族或性別歧視、被性侵污辱等等,如此卻總是將他們描述成罪大惡極的犯人,將責任歸咎於個人的品德。

    對照兩書,說實在一開始我對《被討厭的勇氣》沒甚麼興趣,我以為它應該又是一本談論過往創傷的書籍,直到朋友推薦我才開始閱讀。而對於「過往創傷」這件事,我並非不認同,在看《不完美正義》時,我也為了不考量過往經驗,就以犯行概全了人格而覺得不甚妥當,但總覺得過往創傷這事在我的生活中,被放的好大,好像任何風吹草動都會造成孩子受創般,甚至也看到有些人拿著過往經驗當作藉口,而為了現在的景況開脫,而我最無法接受的就是對父母究責,我雖不認為所有父母的教養都是得當的,但我也實在看不下去,明明已經盡了力,卻要因為彷彿就會受制一生的早期經驗被他人撻伐。

    當然我說的並非那種喪盡天良的事件,而是認為大多數父母都已盡了力了,所以讀到目的論時,我真的覺得這觀點真的挺好的,不論我們過如何,我們都有能力去翻轉我們的生命...但說把場景轉換到《不完美正義》中的法庭或監獄呢 ? 那些一直以來處於危險、壓力、受虐的人,真的仍然有機會翻轉嗎 ? 我想答案還是肯定的,但好像又不如開始讀到阿德勒時的那麼簡單...

    透過目的論,可以對於想拿過去開脫現在,甚至究責父母的提出反駁,但如果對於那些在法庭上一個決定可能訂下生死的場景時,能否還說出:「你應該為你的人生負責 ? 」

    我想當一個觀點,要被搬到另一個領域時,就必須小心謹慎,特別是像美國司法般,涉入政治、文化、種族等複雜交織的體制時。阿德勒是想讓我們不被過去箝制,未來掌握在手,但如此的論點也可能被用來忽視犯行人那錯綜複雜的成長環境所形塑的影響。

    在被討厭勇氣的書末提到:「世界很單純、人生也一樣,但是要維持單純卻很困難」,當進入一個被過度複雜化的世界時,或許重要的是在我們在打開自己的同時,不變的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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