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8|閱讀時間 ‧ 約 24 分鐘

辯論從來不是要跟對方吵架


真理越辯越明,此話描述了辯論的初衷。哲學盛世的古希臘,辯論極為常見:與他人辯論,利用論點與論證,證明我的觀點,說服對方;與自己辯論,由閱讀、藝術等媒介,腦袋瓜也在自我辯論,他是對的嗎?這裡說的通嗎?其他人有什麼看法?他的論點是否強勁?零零散散的問題,必經自我思辨的路。


然而,為什麼辯論似乎逐漸變成負面的詞? 我認為這跟辯論的競技性有關。

目前常見辯論,將競賽形式與辯論一詞掛勾,辯論就爭個輸贏,必須有贏家、戲劇性的拉。辯論也像一種表演形式,辯論過程須維持張力,正方與反方如浪般,將觀眾的心推遠又拉近。現代辯論所展現的更多為技巧、個人魅力。個人真實的論點與價值觀,以抽籤或分配的方式站定論點,這種分類方式明顯非辯得真理為主,擊敗對方才是目的。


我不反對辯論競賽,這是能訓練能力與邏輯的方式,但我認為問題是,競賽型的辯論在鑽研技巧與實用性時,踏進了道德灰色地帶。


只有白癡才不會在辯論時人身攻擊。

Mehdi Hasan 引用哲學家Tom Whyman的一句話,試圖合理化辯論時的謾罵。只要你夠聰明,就知道人身攻擊對於辯論,提供強大殺傷力,你會使用它,來引導觀眾質疑對手的人格,進而懷疑他的論點,若不使用這項武器,或許你還不夠聰明。

這句話,僅僅是陳述一個既存事實,而非探討道德與初衷,探討該不該這麼做。大家都這麼做了,不代表大家「應該」這麼做,合理化人身攻擊的使用。

Mehdi Hasan是牛津大學辯論社的成員,美國的政治記者與作家,與無數的政治家辯論過。他親自說明了人身攻擊是辯論中的既存事實,這顯然是辯論中看到離題的唇槍舌戰之因​。此時,辯論就像吵架,汙辱對方來提升自己的可信度。在不利時詆毀對方,讓觀者變換立場。


至今,論壇上仍常將辯論聯想到吵架,迫切的爭輸贏。

辯論遠遠不只輸與贏的競爭模式。在日常生活辯論,沒有贏家,也沒有輸家。只是單純對事物本質的追求。加入競爭的意識,終將偏離探索本質的路,淪為吵架。



Reference:


辯:說服、溝通與公開演說必讀,美國最強辯論名家的言語攻防密技

Win Every Argument: The Art of Debating, Persuading, and Public Speaking


作者: Mehdi Hasan

譯者: 陳佳琳

出版社:商周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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