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2/22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加害者的霸凌經濟學

“無論一個人多麼自私,人的天性中顯然存在某些原則,讓他對他人的命運感到興趣,並將他們的幸福視為自己幸福的重要組成部分。”亞當斯密《道德情感論》

“無論一個人多麼自私,人的天性中顯然存在某些原則,讓他對他人的命運感到興趣,並將他們的幸福視為自己幸福的重要組成部分。”亞當斯密《道德情感論》

最近看到勞動部的謝宜容因為霸凌下屬而受到大眾輿論壓力,如果以大眾視角來說,會覺得謝宜容罪該萬死,但我很好奇,為甚麼謝宜容知道會這樣但依舊這麼做?經濟學可以給我們一個解答,我們可以從資源競爭、權力不對稱和制度設計來探討。

關於霸凌定義是:一個人長時間重複地被暴露於一個或多個人主導的欺負或騷擾。定義也很明顯,就是在彼此很常見面的環境下,看不爽一個人後對他實施霸凌,如果想要直接杜絕霸凌,最快的方法是離職,為甚麼有些人會默默忍受,這之後有機會在講。剛好上述的描述在學校或工作場所最容易孳生,畢竟不會有人會對陌生人動手。

對於這種政府部門的環境假設,假設這個政府部門對於非自願離職的處置方法極少和工作審核步驟非常多,這讓許多人都想要的鐵飯碗且有更多崗位給一般人爭取,相對的薪水沒有太多,只是法律規定的基本薪水和紅利,在經濟發展好的時候難以與民間公司比較。

謝宜容邊看律師的小抄邊公開道歉

資源競爭

資源有限、慾望無窮的情況下,如何蒐羅資源會變得很重要,畢竟每個人都想要把自己的蛋糕變大,這時霸凌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畢竟資源不變,藉由剝削少數來讓多數人拿到更多利益變得很重要,古時候有十字軍東征斂財,現在變成網紅變現也差不多如此,在資源匱乏的當下,與人連結的能力就會被放大無數倍,這個連結的能力可能是吸引別人買商品、推翻王權或是霸凌壓榨他人。謝宜榮的行為說實在沒有錯,只是錯在公務體系本身不能兼職營利和預算限制下,她只能夠藉由社交把所有關鍵資源拿取後,獲得一個相對舒適的生活環境,趕快升為主管就可以命令下屬分擔更多她的工作,或是把年終績效決策權牢牢握在手中。

有時蠻疑惑的,她的家族背景是可以讓她做網紅或是家庭幹部,甚至讓他創業也沒問題,卻讓她卡在勞動部,有時我都在想她是不是受家庭指使讓她這麼做。如果她只要在標案霸凌脅迫他人負責後基本不管基層,不然事情也不會這麼嚴重,我猜謝宜容也許有些苦衷?(一些猜想當作參考即可)

資源有限下拉團敲詐是個不錯選擇

權力不對稱

與資源競爭差異的點是,這是憑空產生大家都認為有價值的事物,這種權力只能專屬你(壟斷),沒有你整個團隊就無法運作,尤其在這種一個文件要3-5層批審的工作,只要其中一層不行就要打掉重練,即使你在刁難,你也可以說你是立意良善苦心工作,犯罪的門檻非常低,這也代表如果你要舒服,你就只能選擇交際,交際後得到的權力下,遇到不順眼或是三觀不合的人,只要一聲命令不合格,就夠讓受害者每天都很不舒服,職場潛規則(權力)或是慣老闆(錢)的發言其實就是這樣培養出來的,受害者要提告跟自證的成本比那些權力高的人來說大了許多,這也是為甚麼也些人會說甚麼:"用愛發電"、"你不爽就辭掉"或是"領了薪水就該感恩戴德"等等很多法盲言論。

霸凌利益分析

我們畫一張行為經濟學的分析圖,起始工作的薪水幸福度為10 強者霸凌可得10,霸凌會讓弱者損失5,強者獲得5。這時弱者可以選擇訴訟,假設弱者除了工作外很難獲取法律訊息、容易被他人的言語用的不舒服、其中的自助管道成本要算進去和申訴期間會被老闆刁難霸凌等等狀況下,弱者提告成本為8,由於法律對於這種爭議,通常都是以協商為主,通常不會拿到你的滿意金額,變成有50%機率強者要給弱者6的補償(期望值是6*0.5=3)。從上方圖不難看出,對於強者來說霸凌是最好的選擇,不管你有沒有提告,弱者花的金錢時間力氣本身划不來,再加上法律裁決通常不會讓雙方滿意,弱者傾向放棄提告來避免更多損失,自於為什麼自殺的公務員用自殺的方式而不是像虐待動物或是隨機殺人的方式來反抗之後有機會可以說。

台中公務員的利益階層的壓榨偷懶

制度設計

本身台灣法律對於政府人員的保障強的可怕,主要來自於法律只處罰大壞的罪責,這就讓這種霸凌的行為很難達到門檻,再加上法律對這種事件都會給加害人有時間自證的時間更讓罪刑無法觸到罪責的門檻,更別說處罰通知下來還可以再申訴繼續混。

是不是想到經濟學對寡頭市場的定義:存在眾多買家(人民或底層員工)、只有少量賣家(高層位置少)、支配市場(由於量大各行各業都能用)、賣家是定價者(標案內幕)、賣家不容易進出市場 (例:政府)、不完全資訊(內部人員暗中竄改+禁口令)、產品異質(偷工減料吃回扣)、非價格競爭 (例:新增條款、名目、競標...)、賽局理論(剛提到的霸凌成本)。

公務人員本身就是個鐵飯碗的標籤,遇到事情也不會說,畢竟說了也只會更多的霸凌,再加上做久了公務員無法適應私人企業,這種人生重大難題不是每個都想面對的,最後得過且過助長一些善於拉幫結派的行為,在中國歷史也蠻多這種結黨營私到滅國的例子。

個人感想

對於謝宜容我覺她當下看到網報覺得很冤,之前都這樣都拉下來,只是暴露一點為什麼大家就群起激憤,畢竟在這個隨機殺人和虐待動物都比虐待勞工還要博人眼球的社會,通常你會看到一群法盲大喊"不爽就離職、這個工作是暫時的、這家公司至少比xxx更好...",至少很開心看到有人會為員工發生,我猜謝宜容沒想到新世代慢慢對勞工權益的關注持續提升,但勞動部都只對老年勞工照顧有加,有時不知道他們是要拉選票的還是變相自肥用的。

如果你像我一樣覺得這些老闆很煩,直接去各縣市的勞動部匿名舉報,寧願把錢捐給政府也不要流進他們的口袋,或是找免費律師來打訴訟,這一路上你一定會被那群裹小腦的人氣到,這時你要好好思考你要走的路和抱復的成本,避免過度注意復仇而忘了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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