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呼叫小黃呼叫了一位計程車司機,相談之下原來三十多歲的她有一個幼兒園的孩子,另有工作是10點到18點,所以早上送孩子去幼兒園之後,上班前就跑一下老公的計程車。老公好像也另有工作(不確定)。總之兩人可以協調時間,輪流照顧孩子。
她的老闆和同事知道她下班時間開計程車,老闆很支持她們斜槓,只要不妨礙工作即可。
十年前研究少子化時,看到各國的政策,很有彈性。像荷蘭等北歐國家,育嬰假和育兒假很多年,父母皆可申請,另外更可貴的是父母育兒期間的彈性上班時間,可以申請每天只上半天班或其他方式,如此父母雙半薪加上政府的補助,也可以過得不錯,最重要的是不會有一方跟職場脫節,等數年的育兒期間結束,雙方都可以返回職場擔任全職工作。
這人家都很久以前的政策了~~~
其實每天上班八小時已經是百年前工業革命開始時的制度。在那之後,世界大多數地區脫離農業生活,開始朝九晚五,並據此建立很多制度。
現在看看,在台灣連過農曆年還有多少人在上班? 滿街上有多少工作真的五點下班、公司關起來?
我就不懂,可以三班制,為何不能四班制、六班制...... ? 可以上班八小時,為何不能四小時? 人事制度沒那麼困難,但可以讓人生中出現變化的時刻,有多一點的彈性選擇。
例如為了生育、進修...... 辭職,付出的代價太大,可能從此回不去職場,那多嚇人?!如果在全職和辭職之間,可以多一點彈性,年紀較大或老弱、或第二專長的工作者,也可以貢獻人力資源去填補空缺,得到有酬勞動的機會和工作經驗。
更不要說公教那種補發差額要搞五個月多月的效率和腦筋了,銓敘部僵化得不得了,到現在對兼職還有種種限制,彈性上班也不可能,最好都像五十年前一樣,別給政府/老闆生事。
每每走在政策前面的都是有創意的人,政府還在賣力阻擋世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