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實踐研究計畫(Teaching Practice Research Program)旨在鼓勵大學教師將教學現場中遇到的困境轉化為研究題目,透過系統化的研究方法,提升教學成效與學生學習成效。此計畫兼具「教學計畫」與「研究計畫」的特性,強調從教學現場出發,進行反思、實踐與改進。
壹、計畫的性質與目標
本計畫的核心精神在於從教學現場提出問題,而非僅為開設新課程。教師應聚焦於實際的教學挑戰,如學生學習動機不足、課堂參與度低落或評量機制不完善等。
1. 核心精神與驅動因素
- 本計畫強調將教學困境視為研究題目,透過研究實踐尋求改進。
- 它由教學現場的真實問題所驅動,串聯反省、批判與實踐的過程。
- 與 PDCA(Plan–Do–Check–Act)循環密切相關,強調持續改善。
- 教師需進行自我反省與批判,這是一個**「往內求」**的過程。
- 教師必須驗證其教學設計、教材教法、教具與科技媒體(如AI)之創新應用是否有效,因此教學設計與研究方法的扣連性至關重要。
2. 教學與研究的關係
- 當教學與研究發生衝突時,應優先考量教學現場的改進。
- 計畫目的在於改變大學的教學文化,鼓勵教師將教學視為專業本業,而非僅聚焦於研究成果。
貳、申請資格與執行規範
1. 申請者資格
- 開放對象為編制內專任教師與專案教師。
- 助理教授(含)以上可自由申請。
- 講師可申請,但需具備「教學成果對外發表」或經教學主管(院長)背書。
- 學校聘任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業教師亦可提出申請。
2. 申請限制與期程
- 每位教師每年度僅能申請一件計畫。
- 不得同時執行兩件以上計畫;若需展延(如兩年期),必須完成後方可再次申請。
- 計畫執行期通常為一學年(例:115學年度,即115-1與115-2學期),自8月1日起至翌年7月31日止。
- 審查期程約半年,結果約於翌年7月公告。
- 校內申請截止日通常比教育部截止日(如12月9日)提前兩週至一個月,需特別留意。
- 雖計畫期程為一年,但課程可依需求彈性設計為半學期。正式執行前須進行前置作業,如評量設計、專家諮詢等。
參、政策重點與研究取徑
教育部每年徵件時會釋出政策重點領域,若研究主題能與政策方向呼應,將有助提升通過機率。1. 政策重點領域
- 海洋教育
- 性別平等
- 本土語言
- 戶外教育
- 轉型正義
2. 研究取向與創新建議
- 探討不同性別或背景學生的學習差異。
- 打破性別或學習刻板印象,運用破框理論進行分析。
- 提倡教學創新,例如運用**「越本土、越國際」**的概念,結合在地特色與國際視野。
肆、研究設計與評量工具
本計畫屬研究性質,計畫書必須符合研究規範與方法論要求。
1. 建議採用之研究方法
- 行動研究法(Action Research):最符合計畫精神,強調「計畫—行動—觀察—反省」循環,用以解決教學現場問題。
- 混合研究法(Mixed Methods):結合量化與質化資料(如問卷、訪談),實務上操作彈性高。
- 避免準實驗設計(Quasi-Experimental Design):因涉及學生受教權益,審查風險高,建議避免。
2. 計畫書撰寫要點
- 圖表化呈現邏輯:建議以圖表展示計畫結構與執行邏輯,凸顯邏輯思維、創新思維與批判性思維。顏色宜簡潔,維持專業風格。
- 課程設計完整:課程單元、教學策略、教學方法等內容需具體詳盡,不宜僅以周課程表概述。
3. 學習評量設計(關鍵指標)
- 評量設計不得僅列示成績比例(如期中40%、期末60%)。
- 必須提供可操作的評量工具(如自評表、同儕互評表),以具體佐證教學成效與學習成果。
伍、經費編列與行政規範
1. 經費額度與行政費
- 經費上限為新臺幣50萬元,多數學校核定額約20萬元以下。
- 行政管理費(間接費用)最高可達總經費的15%,為教育部額外撥款,不從計畫經費中扣除。
2. 經費編列原則
- 建議編列總額約為實際需求的七至八成(如約30萬元),避免因金額過高遭刪減。
- 若核定金額低於申請金額(如申請50萬、核定20萬),須重新編列預算,以利行政作業。
- 經費執行率是後續申請評估的重要指標,執行不佳將影響再申請資格。
3. 人事費用規範
- 人事費不得超過總經費的60%。
- 主持人費:5,000~10,000元。
- 兼任助理(碩士以下)每月最高6,000元,建議優先聘用校內學生。
- 助理聘用須迴避三等親內親屬。
- 若人事費不足,可於業務費項下列編「公讀費」聘用學生協助。
陸、成果呈現與分享機制
計畫成果須公開分享,藉以推動教師專業成長與教學品質提升。
1. 成果發表與報告
- 主持人必須參加學門成果發表會,未參加者將影響後續申請資格。
- 最終成果除研究論文或技術報告外,應完整呈現教學創新、學生學習成果與課程設計改進。
- 主體論述篇幅不得超過25頁(參考文獻不計入),並應依學術格式撰寫。
2. 分享與交流機制
- 鼓勵教師透過跨校社群、教學觀摩、工作坊或研討會分享成果。
- 教育部希望藉由這些社群性學習與平等對話,促進教師專業交流,形成持續改進的正向循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