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藝術設計元素、原理, 共同創造出美觀且優化觀者 / 用戶體驗的作品 / 產品。
談論藝術設計元素、原理, 最困難的部分之一是弄清楚實際上有多少(有五個?十個?)。 實際上,新手和專家級設計師在處理創作項目時,都應該牢記大約十幾個基本的藝術設計元素、原理
大家相信對 「7-11」便利店一點也不陌生--特點就是分店多,「總有一間在附近」! 筆者任教於香港演藝學院(HKAPA)親自創辦的「設計基礎 Design Fundamentals」課程時,就融入了西方及東方(日本大智浩) 的藝術理論,而綜合出基礎的 7 項 藝術元素 及 11項設計原理,讓學生易於掌握。想像一下其實視覺元素 、原理一直都「總有一些在附近」唷! 只是大家有沒有多觀察留意到吧了!
7 項 藝術元素
1.點、2.線、3.面(形狀、空間、造型)、4.質感、5.方向、6.光暗、7.顏色
點 Dots
一個「點」可以被認為是元素的開始。 「點」標記「線」的開始和結束。 藝術家們也在他們的繪畫技巧中使用了「點」,例如法國藝術家秀拉(Seurat)開發的點畫法(Pointillism)。
線 Lines
「線」被描述為移動的「點」('Line' is a moving 'Dot')。一條「線」可以是垂直的、對角線的、水平的,鋸齒形的(zig zag),甚至是彎曲的。 它可以是任何寬度、大小、形狀、位置、方向、間隔或密度。 「線」是繪畫的最基本元素,「點」創建「線」,「線」創建「形狀」。 一條「線」可以應用其他元素,如顏色、紋理和動感。
「形狀」可以存在於「空間」(Space) 的不同區域
面 (形狀、造型、空間、) Shapes, Form, Space
「形狀」 (Shape):是描述封閉的二維區域(2D)的藝術元素。 形狀本質上可以是「幾何形狀」(Geometrical) 或「有機形狀」(Organic)。並具有其他元素,如線條、顏色、紋理或動感。 「造形」 (Form):是描述實際三維形狀(3D Shape) 或三維幻覺(3D illusion) 。 他們有體積(Volume)和佔用空間(Space)。「空間」(Space):用於在二維表面上創造深度幻覺 (to create the illusion of depth)。 可以使用多種策略來創建空間,包括線性透視(linear perspective)、重疊(overlapping)、大小(size)和相對於水平線的放置(placement) 近大遠小。
質感 / 紋理 Texture
「質感 / 紋理」是表面的感覺方式,或者它被觸摸時的感覺相關。 質地可以是柔軟的、粗糙的、光滑的、有絨毛的......等等。它具有吸引或分散觀眾眼球的力量,可應用於線條 Lines、面/形狀 Shapes 和「造型」Forms。
「方向」有視覺動感的錯覺 (Visual movement illusion)
方向 Directions
「方向」是設計的一個元素,它建立了總體情緒和氛圍。 它創造了設計中有視覺動感的錯覺(Visual movement illusion)。「 視覺方向」是指內容通過使用「水平和垂直線」吸引觀眾“唏!看這裡!”的情況。
光暗 Light & Shade / Tone / Value
「色調 (Tone)」 是指物體的「亮度或暗度」。 有時被稱為 (Value),「色調 (Tone)」是最強大的設計元素之一。 在任何繪畫、照片或設計中,「明暗對比」最高的區域總是營造最大程度的關注焦點。
藝術家、設計師使用「顏色」來描繪情緒、光線、深度和觀點
顏色 Colour
顏色是涉及反射光的藝術元素。 當光從物體反射時,會產生色相(Hue)。顏色的主要色有三隻 : 紅、黃、藍,『三原色』(Primary Colours) ; 次要的混合色 : 橙、綠、紫,『二次色』(Secondary Colours) 及第三次的混合色 : 啡褐、灰藍、灰綠,『三次色』(Tertiary Colours)。藝術家、設計師使用「顏色」來描繪情緒、光線、深度和觀點。 他們使用色輪 (Colour Wheel) 和色彩理論的原則——一套混合、組合和操縱顏色的指導原則——來創建配色方案 (Colour Schemes)。例如暖色、冷色或中性色(Warm, Cool, or Neutral)來創造不同的心理感受:如喜、怒、哀、樂、冷、暖......等等。
ArtiMate 藝萌將會幫助大家更容易理解相關色輪和色彩理論的原則,有興趣知多點,就密切留意啊!
筆者 : Rosie T. Lam
在往後本系列文章,我們將會深入淺出地介紹一下這 7 個創作伙伴的效果。 記得密切留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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