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格子友發佈文章,都是談及一些『弱勢人士』心中的意念與
苦情。文筆簡潔優美,內容卻又沉鬱哀愁,我才發現了更多人的內心
世界,好像與我們所認知的假設相去甚遠,甚至遠得難以想像。
儘管格子友裡面不乏律師法官,但我相信提出自己在這方面的觀念,
可以讓這些專業人士多了一些角度,去看『審判』應有的面貌。
很多人憑『經驗』都會認為這世上根本沒有『絕對』公平的審判,只
有相對的公平。這些都是真知灼見,但如果要設計最接近『絕對』的
法律,那是痴心妄想。因為就在我們最常見、最熟悉的『法律』框架
裡面,就已經單薄得一戳即破。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從小偷的判決便可以看見法律的基本原則。回
教徒的判決就是『斬手』,文明國家裡就是『罰款坐牢』,那一種較
為『公平』?猶太人聲稱他們的律例來自神喻,而事實上他們的律例
卻真的最接近『絕對的公平』。
出埃及記第二十二章
1 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是賣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四
羊賠一羊。
2 ........賊若被拿、總要賠還、若他一無所有、就要被賣、頂他所
偷的物。
無論回教國家抑或是文明社會,他們的律法都沒有保護『苦主』的權
益,而猶太教對於小偷的判決,就是他必須賠償苦主。『若他一無所
有、就要被賣、頂他所偷的物。』單單這一個環節就可以比較出『公
平的高低』。
現實中犯人的行為又會影響到『判決』,懂得演技的靠著哭泣流涕、
深感內疚的殺人犯大概可以躲過死刑。但那些絕無轉彎餘地的重案,
犯人不但囂張跋扈,還滿不在乎地『咱地獄裡見』,除非苦主把他一
塊一塊的千刀萬剮,否則那有『公平』可言?
這就是看來無法達到公平審判的原因,他殺了我的親人,還死不認錯
,就算死上一千一萬次,都是不公平(因為此犯人只會死一次,而且
死得又快又舒適,如果他殺了十個人,如何以一命抵十命?)。
歷世歷代的人,確實想不到對於這種十惡不赦之徒,有甚麼辦法可以
安慰苦主。連教會的人都想不出 神會用如何的審判,才叫作公平,
他們只能說,到時 神一定會有絕對公義的方法。
基督教的律法基礎本來就與猶太教無異,因為基督教的舊約聖經完完
全全就是猶太教的同一本書。
我是研究聖經的,在這個問題上我找到了答案(我要強調地說,是
神讓我找到答案)。 神的審判,就是苦主所面對那些悽慘創傷的
感受,在審判日,會完完全全地回饋在罪犯的意識中。
希特勒殺了六百萬猶太人,『每一個』猶太人的苦情,在審判日,
他們的悲哀、無助、悽厲、恐懼........六百萬的每一個人的痛苦
,都會在永恆中每天每時每刻,同樣地一點一滴地加在希特勒的『
意識』中,讓他親身體驗『所有』受害人的『每一個』感受。這比
落在十八層地獄還要慘烈千倍萬倍,這就是我所知的 神的審判。
『咱地獄裡見』可說得輕鬆,因他們無知,宇宙中真的有一個『咒
詛』比任何刑罰都來得恐怖,就是『公平的審判』!
希伯來書第九章
27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希伯來書第十章
31 落在永生 神的手裏、真是可怕的。
馬太福音第十一章
1 耶穌吩咐完了十二個門徒、就離開那裏、往各城去傳道教訓人。
28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