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灣以政界為主,也上演了 me too 運動,一起又一起的性騷擾案件紛紛被翻出,有的正在進行中,有的卻已是陳年往事,但無論是舊是新,這件事對於當事人,甚至其家人而言都是永久的傷疤,更是難以啟齒的灰暗故事。
一個人到底是如何放棄理性、放棄道德,放縱原始慾望的肆意發洩呢?
這些加害者幾乎都有著不錯的家世,良好的學經歷,他們照理來說應該都是值得託付的菁英,都應該是帶領人們走向更好未來的存在,但真實的他們卻是無法自控的野獸。
難道是我們對於優秀的印象有巨大的錯認嗎?能力突出之人,不是應該擁有更高的道德準則與社會義務嗎?
或許有些人會認為,能力好的人,依然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他跟能力平凡的人一致,擁有為了自己而活的權利,但這其實只是自私的表現。
有能者,他們有著比旁人更快處理問題的速度,更有效率的取得各種優勢的能力,一般人要達到一個目標,或許需要十年,對有能者而言,卻只要一年,甚至更短,因此他們比一般人更有時間去關心、參與公眾之事,這種參與並非要求一定要從政,他們可以成為意見領袖,發表自己的看法,也可以參與公益團體為了自己所關切的事務而努力。
在台灣社會,並不提倡有能者有為了社會穩定而奉獻的義務,相反,甚至許多文章、書籍、報導,甚至戲劇,不斷的向大眾灌輸,我們要為了自己而活,這種觀念並沒有錯,但多數人卻超譯了這個概念,他們不在乎時事、不在乎弱勢團體的呼救、不在乎逐漸惡劣的環境,甚至不在乎隔壁鄰居正在家暴配偶與小孩.他們只在意下個月要去哪一國旅遊、下星期要去哪健行、明天要去哪吃好料。
或許有人會認為,這些有能者是透過自己的努力,才得來這樣的生活,難道他們沒資格享受嗎?
享受努力而得到的果實,不論是任何人都是有資格的,但這是比重的問題,一般人七成的時間都放在工作,只有三成的時間可用於休憩,但有能者卻只要花三成的時間工作,七成則是用於享受生活,前者就算想幫助社會,但也是有心無力,然而後者卻是有錢也有閒,但他們卻無心關心社會,只關注自己,而這便會引發許多災難。
有能者逐漸發現自己的能力遠超旁人,物質慾望中就會令其感到乏味,慢慢的內心最原始的慾望會開始顯露,依靠著自己的權勢、錢財逼迫旁人服從,對於被害者,他們只會認為對方小題大作,畢竟在自己眼裡這只是一場遊戲、一次娛樂,一種征服慾的滿足。
無聊不僅是原罪,更是一種慢性中毒,它會使人失去同理心,只為了讓自己快樂而追求刺激。
說了這麼多,在我看來,這些性騷擾犯就是有錢有閒,吃飽了沒事幹,想找點樂子來娛樂自己,若他們真有全心全力的投入政治工作,台灣社會何不穩定繁榮?而讓這些人走上歪路的,不僅是源於牠自身的野性,也有部分是來自社會對於自由的錯認,對於自己之於社會義務的不重視所導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