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寫了三篇文章跟各位談這些年我在教會看到的第一個大盲點,不過我現在要先把問題拉回來:談“教會為什麼應該有同理心”也許有些人一下轉不過來,會覺得很奇怪,“一個上帝創造的好團體本來就是應該有同理心的呀”這個問題有什麼好討論的呢?
恩。這個問題乍聽之下好像合理,問題是真的是這樣嗎?
這世界上所有的團體,都在強調“入境隨俗”也就是“個體”應該要配合“群體”的文化。舉凡公司,家庭,甚至NGO....
本來就是嘛!
你要一個團體配合你?你是誰啊?是國王,還是皇后?
你來教會,禮拜天他們煮飯給你吃,平常虛寒問暖,還替你禱告?
這樣還不夠?有得吃就不錯了,還嫌不合胃口……教會有欠你嗎?
關於這個問題,我的回答是,這句話說得一點也沒錯,個體配合群體這個道理去到全世界都適用,唯獨對教會不適用:
是的。教會沒有欠任何會眾,但它欠一個人:
耶穌基督。(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