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及社會發展五階段論對歷史的發展有一定的解釋力,但它不具有普遍的適用性,對不同的文明不具有普遍意義,五階段論最多只適合於西歐文明。馬克思本人是意識到它的五階段論的局限性的,所以稱中國農耕社會的生產方式為一個特殊形態,謂「亞細亞生產方式」。
實際上,我們可以用各種文明或文化獲取經濟資源的方式來劃分文明類型,而一種文明定型後,它們的社會發展形態會呈現不同的演進軌跡。
那麼,從獲取經濟資源的方式來看,人類呈現出三種基本的文明類型,一是掠奪型文明,一種是生產性文明,一種是交換型文明,即商業文明。在這裡,為了分析與敘述的方便,我沒有區分文明與文化這兩個概念。按照公認的說法,稱之為文明的群落的最低要求要比稱之為文化高,關鍵的差別在於文明更強調物質成就,要具備了青銅冶煉技術與城市建築的人類群落,才可以稱得上達到了文明的高度。
所謂掠奪型文明,即遊牧民族的文化或文明。遊牧民族主要是靠掠奪自然資源或者說是收割自然資源的方式,或者是搶奪他人資源的方式來維持生存與發展。
而生產型文明,即農耕民族的文明。農耕民族主要通過生產勞動來創造經濟資源。
而商業文明,則主要是通過交換來獲取經濟資源。
掠奪型文明的形態最低,最接近於動物。不創造價值,只收取與分配價值,人們的精力只投入收取與分配環節,沒有生產和交換環節。在掠奪型文明中,掠奪即是經濟資源來源的基本方式,也是資源配置的基本方式。
而生產型文明的形態就更高級。生產型文明能通過人類的勞動創造價值。但在分配環節卻仍然是掠奪方式。與遊牧民族部落之間的相互掠奪不同,農耕民族的掠奪轉換為單向的統治者向被統治者的掠奪。被統治者專事生產,創造價值;而統治者通過掠奪來獲取價值與分配價值。
商業文明,是最高級的形態。商業文明主要通過交換來創造價值與分配價值。商業文明的經濟資源主要來自於交換所帶來的價值增值。經濟資源的空間和時間屬性的改變可以改變其稀缺性,從而帶來價值增值。同時,商業文明也是通過交換來分配價值。
誠如斯密在《國富論》中所說,「交換是人類區別於動物而特有的行為,同時也是人類所共有的行為」。動物可以搶奪、甚至可以勞動,但絕對不可能進行交換。斯密問到:可曾看見過兩隻狗交換他們各自不同的骨頭嗎?
在這裡,我有一個斷論:一個民族,在其早期的發展階段的文明必然定型為這三種形態之中的一種,其後來的演化也就被限定在一定的範圍與高度。如果沒有文化上的效仿與學習,低級文化形態不可能過渡到高級文化形態,也就是說遊牧文明的下一個發展階段並不是農耕文明,而農耕文明發展的下一階段並不是商業文明。它們會在不同的起點上按照不同的軌跡演進。
因而,我認為,工業文明並不是一個與農業文明相並列的概念,而是從屬於商業文明。農業文明,工業文明和商業文明作為並列的概念是不正確的。只有商業文明才能發展出工業生產方式。而遊牧文明與農耕文明永遠不可能獨自發展出工業生產方式。但在商業文明下,可以有農業生產方式,也可以有工業生產方式,也可以有掠奪的方式。
但商業文明也有生產和掠奪行為,農耕文明和遊牧文明也會有交換行為。區別何在?如前所述,一個區別在於是不是基本的與主要的方式;另一方面在於目的不同。在商業文明中,通過生產和掠奪而來的資源還會進一步進行交換,少有直接佔有和享用;在農耕文明中,交換僅僅是為了實現自足後的剩餘產品的價值;在遊牧文明中,交換則是為了獲得短缺物資。因而,商業文明的交換最普遍,次之為遊牧文明,農耕文明對交換的需求最少。這也可以解釋,為何農耕文明和遊牧文明的交換以物物交換為主。
但由於商業文明有不斷擴大交換範圍的需要與驅動,各文明形態遲早要遭遇。一方面,商業文明要求其它文明形態遵守它的規則,另一方面,農耕文明和遊牧文明也有學習商業文明的需要,所以,當今世界呈現為以商業文明為主導,農耕文明和遊牧文明既向商業文明學習,又抵觸商業文明的現象。
雖然遊牧文明和農耕文明採納了商業文明許多方方面面的成果,但是在經濟資源獲取的方式上,在全球國際分工和貿易體系中仍然與其文明類型大致相符。西方國家主要靠交換來獲取價值,中國及東亞國家主要靠生產來獲得價值,而中東國家主要靠自然資源來獲取價值。
2011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