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ouble Maker#3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3
沒想到發生這麼快,不過既然發生就要趕快寫,以免忘記。
起因於我辦理的交換學生業務,學生出國交換期間必須要請公假,回國後方能核銷出國期間的機票費和生活費。今年我請學生自己請公假,因此有學生自己拿著公假單跑到生輔組請假。
於是生輔組的學生差假管理承辦人A就打電話給我說:「怎麼可以讓學生自己跑請公假?」
我:「為什麼不可以?」
A:「從以前就不可以,學生公假要師長請」。
我:「為什麼一定要師長請?」
A:「因為怕學生會浮濫請公假,我們不好管理」。
我:「公假單上都有審核的人要簽蓋章,難道他們都蓋瞎章嗎?」
A:「反正就是學生不能自行請公假」。
我:「有法規規範學生不可以請公假嗎?」
A嘆了一口氣,找了法規說:「規則第四條有寫學生不能自行請公假」。
我:「那是團體的,個人沒有限制不能請」。
A:「你的交換學生案不是團體公假嗎?」
我:「每個學生都以個人身分申請,而且又不是去同一所國外學校交換,怎麼會是團體?」
A:「就算是個人也不行自己請公假」。
我:「法規沒限制個人自行請公假,只寫個人公假經班導即系主任簽章就可以送生輔組。」
A:「個人和團體都一樣啦,都要師長請」。
我:「哪裡一樣,如果都一樣的話,法規幹嘛分開寫,你們請假規則是不是需要重修?」
A:「也許我們法規需要修,但是從以前就學生就不能個人請公假」。
我瞄到網頁上寫A的職員身分是學校的約聘助理時,大概知道怎麼講都講不通,#依法行政可能不是他的內建知識。於是我轉個彎說:「我可以理解你們管理需要,也可以配合你們的作法,但你說的理由完全不能說服我,法規也有漏洞,我會想辦法處理學生請假問題,請你們要提案修法規」。大概這樣結束不太愉快的對話。
其實對話中有幾句話完全的點燃我,第一句是 #以前就這樣,如果以前的做法可以推翻你眼前看到的法律規範,那就全部照以前作法好了,看可否追溯到亞當和夏娃怎麼請公假。第二句是 #學生會浮濫請公假,這個想法完全體現威權思想,把學生視為人性本惡的個體,直接假設這些學生就是欠管理以凸顯違法管理的正當性。第三則是A不斷地藐視眼前的法規,即使認定是個人請公假,堅持學生個人公假單經班導和系主任簽章後仍不能請,這種行為等於 #違法行政,創設法律所無之限制,不僅恣意限制學生權利,更讓行政機關陷於違法的處境。
以上三點完全不能接受,但這就是行政日常。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avatar-img
19會員
25內容數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方彥鈞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當年第一次分發到機關實務訊時,真的被分派去當里幹事,這時候就有很多人開始用異樣的眼光看我。後來跟我比較好的人事才跟我說:「這個缺很多人都想要,有些人還降調就是為了當里幹事,是天王缺」。我那時才知道好像踏入一個奇怪的情況。
不過我想案子發展的時間軸和行政院長更迭的時間點也過於巧合,當國發會暗示我是上頭不想要執行這個案子,也只能 #理解為上級行政院不願意再執行。
我真的認為歷史其實不斷地再重演,除非制度大幅度的改變,否則一樣的結果不斷的發生,只是人類的記憶力有限,人事時地物的不同讓事件看起來都像是新生的,但其實本質都差不多。
自從台灣民主化以來,國家認同的統獨議題成為政治人物操作選戰的方式,到底為什麼統獨議題這麼好操作,都沒有其他議題可以操作了嗎?同志議題從婚姻平權的訴求開始高漲,頗有成為新社會分歧的味道。
台鐵內部員工針對普悠瑪脫軌事故由內部提出看法,直指台鐵管理階級有諸多的錯誤導致事故發生,此舉違反台鐵高層一開始想把過錯推給司機的意圖,社會大眾已意識到事故的發生應規就於結構性因素,行政院也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中。然,台鐵在調查報告尚未出爐前,卻藉由惡法開始整肅內部爆料員工,台鐵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當年第一次分發到機關實務訊時,真的被分派去當里幹事,這時候就有很多人開始用異樣的眼光看我。後來跟我比較好的人事才跟我說:「這個缺很多人都想要,有些人還降調就是為了當里幹事,是天王缺」。我那時才知道好像踏入一個奇怪的情況。
不過我想案子發展的時間軸和行政院長更迭的時間點也過於巧合,當國發會暗示我是上頭不想要執行這個案子,也只能 #理解為上級行政院不願意再執行。
我真的認為歷史其實不斷地再重演,除非制度大幅度的改變,否則一樣的結果不斷的發生,只是人類的記憶力有限,人事時地物的不同讓事件看起來都像是新生的,但其實本質都差不多。
自從台灣民主化以來,國家認同的統獨議題成為政治人物操作選戰的方式,到底為什麼統獨議題這麼好操作,都沒有其他議題可以操作了嗎?同志議題從婚姻平權的訴求開始高漲,頗有成為新社會分歧的味道。
台鐵內部員工針對普悠瑪脫軌事故由內部提出看法,直指台鐵管理階級有諸多的錯誤導致事故發生,此舉違反台鐵高層一開始想把過錯推給司機的意圖,社會大眾已意識到事故的發生應規就於結構性因素,行政院也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中。然,台鐵在調查報告尚未出爐前,卻藉由惡法開始整肅內部爆料員工,台鐵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在創作的路上真的很多人問我說 到底要怎麼做出符合自己期待 但又可以表現得很有美感的作品?🥹 這個問題真的應該是每個創作者都一直在學習的課題吧!
提問的內容越是清晰,強者、聰明人越能在短時間內做判斷、給出精準的建議,他們會對你產生「好印象」,認定你是「積極」的人,有機會、好人脈會不自覺地想引薦給你
Thumbnail
近日,有不少校長提出在學校內有「責」無「權」,事實上,校長在學校內是權責相符,有「責」無「權」只是假議題。
最近台灣好幾個學校增設的護理系揭牌了,準備招生。 這種思維真是爛透的慣老闆。 舉一個例子教育界的例子: 國中小教育的行政大逃亡已經好幾年了。2016年教育部宣布要行政減量,結果當然是並沒有,還是很多老師不想當行政。 正常的思維,先調查行政大逃亡的現象,取得充足的數據和資訊,確定此現象存在......
Thumbnail
在教育界,常有老師詢問校長是否有「行政裁量權」。事實上,校長要行使行政裁量權必須「依法」,在沒有「法」的支持下所使用的裁量權,是老師放縱之下的產物。
  學生對師長的某種尊敬與崇拜情愫、因為被師長關注而得到的某種滿足感、以及從學術或學業上的思想一致而來的某種緊密的相互認同,讓雙方在那個環境裡面真的產生了某種會被理解為戀愛的情感,並順理成章地發展出關係。同時,他也可能可以影響你的工作機會、評級和學業相關事宜。當你不樂意時,他有立即可以影響你的把柄。
Thumbnail
導師管教學生是職責,管到學生家裡去就是逾責! 而且我何德何能啊! #導師的修煉 之 與家長好好溝通 但如果學生在學校的行為是果,在家裡的情形是因,那,可以逾責以對症下藥嗎? 例如, ❦ 請家長不要對孩子太兇,兇過頭,他(她)叛逆的方式之一,就是拒絕學習、擺爛成績,這是無聲的抗
Thumbnail
請假是法律明文所賦予勞工的權利,因此雇主無法否準合法行使請假權利。然而,若公司確實有制定明確、合法且可執行的請假程序,則勞工於請假時應該配合相關程序辦理,若無正當理由拒絕依規定請假,仍可能視為「未請假」而構成「曠職」喔。
Thumbnail
前陣子網路上瘋傳一段高中生與老師起衝突的影片,學校沒有告知代課老師班級與該學生的情況。 作為短期代課老師,為了避免上述的問題發生,該如何是好呢?
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新制,規定調查小組「全數外聘」,教育部和人本基金會表示是為了防止「師師相護」。 人本沒有提供全面研究結果,拿著幾個個案,就把法規整個修了?? 哪條法沒有錯誤執行,那六法全書是不是都要重寫了? 人本基金會和教育部,竟然沒有學術研究的態度? 就大喇喇地在主導教育法規的改革? 意外嗎?
本文討論教師與學生之間的合作關係,強調教師與學生彼此相輔相成,以及對彼此應盡的責任。透過師生合作,可以讓教學達到最佳效果,並且訴說學生應該認真學習的責任,這將有助於提升整體納稅人的福祉。
Thumbnail
在創作的路上真的很多人問我說 到底要怎麼做出符合自己期待 但又可以表現得很有美感的作品?🥹 這個問題真的應該是每個創作者都一直在學習的課題吧!
提問的內容越是清晰,強者、聰明人越能在短時間內做判斷、給出精準的建議,他們會對你產生「好印象」,認定你是「積極」的人,有機會、好人脈會不自覺地想引薦給你
Thumbnail
近日,有不少校長提出在學校內有「責」無「權」,事實上,校長在學校內是權責相符,有「責」無「權」只是假議題。
最近台灣好幾個學校增設的護理系揭牌了,準備招生。 這種思維真是爛透的慣老闆。 舉一個例子教育界的例子: 國中小教育的行政大逃亡已經好幾年了。2016年教育部宣布要行政減量,結果當然是並沒有,還是很多老師不想當行政。 正常的思維,先調查行政大逃亡的現象,取得充足的數據和資訊,確定此現象存在......
Thumbnail
在教育界,常有老師詢問校長是否有「行政裁量權」。事實上,校長要行使行政裁量權必須「依法」,在沒有「法」的支持下所使用的裁量權,是老師放縱之下的產物。
  學生對師長的某種尊敬與崇拜情愫、因為被師長關注而得到的某種滿足感、以及從學術或學業上的思想一致而來的某種緊密的相互認同,讓雙方在那個環境裡面真的產生了某種會被理解為戀愛的情感,並順理成章地發展出關係。同時,他也可能可以影響你的工作機會、評級和學業相關事宜。當你不樂意時,他有立即可以影響你的把柄。
Thumbnail
導師管教學生是職責,管到學生家裡去就是逾責! 而且我何德何能啊! #導師的修煉 之 與家長好好溝通 但如果學生在學校的行為是果,在家裡的情形是因,那,可以逾責以對症下藥嗎? 例如, ❦ 請家長不要對孩子太兇,兇過頭,他(她)叛逆的方式之一,就是拒絕學習、擺爛成績,這是無聲的抗
Thumbnail
請假是法律明文所賦予勞工的權利,因此雇主無法否準合法行使請假權利。然而,若公司確實有制定明確、合法且可執行的請假程序,則勞工於請假時應該配合相關程序辦理,若無正當理由拒絕依規定請假,仍可能視為「未請假」而構成「曠職」喔。
Thumbnail
前陣子網路上瘋傳一段高中生與老師起衝突的影片,學校沒有告知代課老師班級與該學生的情況。 作為短期代課老師,為了避免上述的問題發生,該如何是好呢?
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新制,規定調查小組「全數外聘」,教育部和人本基金會表示是為了防止「師師相護」。 人本沒有提供全面研究結果,拿著幾個個案,就把法規整個修了?? 哪條法沒有錯誤執行,那六法全書是不是都要重寫了? 人本基金會和教育部,竟然沒有學術研究的態度? 就大喇喇地在主導教育法規的改革? 意外嗎?
本文討論教師與學生之間的合作關係,強調教師與學生彼此相輔相成,以及對彼此應盡的責任。透過師生合作,可以讓教學達到最佳效果,並且訴說學生應該認真學習的責任,這將有助於提升整體納稅人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