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企業IPO上市櫃內部控制的必要之重!

“本篇文章是由 Jason Hsieh謝易芨 | TJ2 Lighting 行銷暨商業開發經理, 所撰寫。TJ2 Lighting is a professional LED Lighting Manufacturer , Lighting Manufacturer in Taiwan

前言

台灣有諸多新創企業都有一個興櫃、上市櫃的夢,部分創業家認為項目具有高度發展性,因此希望透過金融市場融資進行市場擴張、部分則是單純想進金融市場做金融操作,而非具有經營實業之慾望。無論是何者,創業家在興櫃、上市櫃之前,必然需要了解IPO必要之重,也就是「內部控制」制度之規劃與執行。

IPO上市櫃必要之重

許多具有潛力之新創企業在上市櫃之前的內部控制吃足苦頭,甚至是擔負內控之責的專案主管一個換過一個,追根究柢其實是創業家老闆本身是否對於公司流程、法規遵循具有相當之意識與決心。潛力新創企家尚且如此、更遑論該等僅希望透過金融市場做金融操作之企業,更可能將內部控制當成單純之行政工作。當然,公司本身是營利事業,以追求營利為目標,不過當我們欲進入公開金融市場之時,必須瞭解到公司公開發行後就再也不是專屬老闆、負責人一人的,而是屬於所有股東的,因此做好內部控制與法規遵循絕對有其必要,以杜絕坑殺投資人之類的事情出現。
以筆者Jason的經驗而言,企業啟動IPO上市櫃專案的最佳階段是處於成長期之時,最好能具備三年營收正成長且達成法定獲利門檻。內部而言,企業啟動IPO上市櫃專案之前,最好已將內部營運流程規畫並執行流暢後(含各部門必須之SOP與作業辦法),再由總經理室或行政管理部統整成「內控九大循環與十五項管理性控制作業」。外部而言,公司須與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合作進行內控專審與測試;與輔導券商進行接洽,讓證券承銷商能了解公司、流程、團隊與營運狀況,以評估是否願意予以輔導。
另外,公司亦須依興櫃板、戰略新板、上櫃、上市等規定,提前將財務報告委由四大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簽證。此時,所有交易移轉必須依據財務準則規定如實認列或鑑價等。因此,倘企業未能於實際有足夠獲利之時即欲快速興櫃、上市櫃,則可能發生內部人交易金額需認列、提前繳稅,但是所分得之利潤卻未能彌補提前支出之稅金,這類狀況創業家必須特別注意。
或有甚者,新創企業在評估是否開發一個項目時,可能都是以人治決策的方式,單一人說了即算數,但是在進入公開市場之後,公司要做資本支出決策或是新項目開發時,都必須事先做評估計畫,以科學化、專業化的評估方式保證投資具備一定之效益與報酬率。

總結

新創企業欲進入IPO公開市場是件好事(排除以金融市場操作非經營實業部分),不過在IPO上市櫃之前,最好確保內部營運流程已執行順暢、業績持續正成長三年以上並達門檻,外部輔導機構才有更可能協助企業完成IPO上市櫃專案,正式登錄進公開市場。如非如此,則很有可能因「內部控制、財務報告」兩部分而延遲專案時程,則得不償失。
筆者為謝易芨|專業經理人,現為 Marketing&BD Manager | LED Lighting Manufacturer in Taiwan-TJ2 Lighting,擅長營運規劃、數位行銷與流程制度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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