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川普同黨做這1件事,拜登癡呆傻笑

信仰小叮嚀:神的預知與人的自由意志並不對立
社科小常識:從時間的哲學而言,神對人間一切的認知,沒有過去與將來,只有永恆的現在
應用小撇步:為了社會有序運作,我們最好假設人有自由意志
沒有被川普討厭的基督徒
美國數一數二最知名的基督徒是遺傳學家柯林斯(Francis Collins)。他曾經領導國際人類基因組計畫 ,之後分別獲歐巴馬、川普、拜登三位總統委任為國家衛生院總監,主管美國最重要的生物學、醫學研究機構。他除了科學貢獻非凡之外,也是一位熱心的基督徒,藉著淺白著作以及創辦基督教倡議團體BioLogos,向公眾傳達「信仰與科學相輔相成」的信息。
明星級無神論者
柯林斯所關心和傳教對象,就是充滿爭議性的希鈞斯(Christopher Hitchens)。他是美國最有名的無神論者,與大西洋對岸的生物學家道金斯(Richard Dawkins)齊名。希鈞斯生於英國軍人家庭,父母均積極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他大學畢業獲牛津頒發哲學、政治與經濟跨領域學位,是多位英國首相和哲學家的學弟,畢業後加入左傾媒體,擔任記者和作者。希鈞斯三十歲之後定居美國,成為著名作家,活躍文化界;又出版批判宗教(尤其是基督教)的暢銷書,與基督教護教學者公開辯論。二零一零年夏季,希鈞斯帶著剛出版的自傳,得意洋洋地巡迴美國宣傳,卻赫然被診斷患有食道癌。在治療惡疾期間,他在雜誌與讀者分享抗癌十八個月的心路歷程,至離世後文章結集成筆鋒冷酷、發人深省的小書《必死》(Mortality)。
唇槍舌劍以外
希鈞斯在《必死》透露,作為基督教的公敵,他生病後有基督徒在網路譏笑他說:「這個無神論者將會在苦難中身體扭曲,在疼痛中衰殘,化為虛無。然後好戲還在後頭呢!他將會在地獄的烈火中被折磨到永遠。」雖然許多基要派基督徒對希鈞斯落井下石,但仍有不少開明基督徒為他雪中送炭,其中一位就是柯林斯,他得希鈞斯讚譽為「在世最偉大的美國人之一」。兩人過去多次在公開和私下場合辯論宗教議題,是立場南轅北轍的對手。希鈞斯生病後,柯林斯多次探望他,關心他的心靈需要,並向他介紹最新的治療方法。
無神論者的神學貢獻
希鈞斯有被柯林斯「感化」嗎?或者用更合乎神學的說法:希鈞斯有蒙揀選,有接受聖靈的工作嗎?沒有。他繼續在《必死》炮轟基督信仰,其中針對祈禱的評論:「祈禱的口吻重複了神的命令的愚蠢,就是人們強制祂或感謝祂去做那些無論如何祂都會做的事……有人藉著祈禱哀求神給他好處,這樣做輕則是對神可悲的誤解;重則可能使他負上褻瀆的罪名。區區人類哪有資格以為自己能對神明指指點點。」希鈞斯的評論屬於基督教神學一個重要的課題,就是神的護理(Providence)。他認為基督徒一方面相信神有絕對的主權和能力,訂定宇宙的秩序和事情的發生(「護理」今天最廣泛的意義),另一方面卻試圖影響祂的護理,這樣做是自相矛盾的。
神學硬漢波愛修斯
死期將至的希鈞斯點出護理的課題,實在並不新鮮;身陷天牢、行將就義的波愛修斯早已在《哲學的慰藉》卷五詳細討論,他的分析框架是護理與自由意志的關係。作者在書中把「護理」(providentia)視為「預知」(praescientia)的同義詞,兩者交替使用。他指出一般人會認為,按照人類所劃分過去、現在、將來的時間軸,神在過去已經預知的事情,到將來必然會發生。因此,人類沒有自由意志(arbitrii libertas,準確的說法應該是「意志的自由」)去做任何選擇,改變神早已預知且必然發生的事情。反過來說,如果人有自由意志在將來任意做選擇的話,這樣就代表神過去所預知的事情並非必然,而是受制於人的選擇。那麼,究竟是神有預知能力,抑或是人有自由意志?似乎只能二選一。答案卻是,兩樣都有。波愛修斯解釋,問題的關鍵在於,不應該把人類的時間軸加之於神。神是永恆的存有,祂對人間一切的認知,沒有過去與將來,只有永恆的現在。因此,神的預知,從人的觀點似乎是在過去對未來事情的預知;可是從神的觀點,預知是指所有事情都在祂永恆的現在認知之中。他在書中特意點出與「預知」同義的「護理」,用拉丁文字源學分析,寫作providentia(從空間而言往前看) 而非praevidentia(從時間而言往前看),突顯神不受制於人類時間觀點。
預知和自由意志的關係
澄清了以上時間觀點的誤解之後,波愛修斯強調神護理世界的神學內涵是,祂完全知道(在永恆的現在中預知)人所做的一切。但是神知道一切絕不代表神造成一切事情發生,知道和發生沒有絕對的因果關係。正如神知道一個人坐下來,然後他真的坐下來,這樣並不表示神造成他坐下來(因果),他可以選擇跳著或站著,無論如何都在神的認知之中。一個人熱心助人或者作姦犯科,事情的發生於神的認知而言都是必然的(符合神全知全能的假設)。神容許人某程度上影響這種必然性,普通如一個人在路上走路,無論他是散步或跑步,對神來說都是必然的,但祂容許人自己選擇散步或跑步,絲毫無損祂的全知全能。神沒有把出於祂權能的必然性強加於人,人能夠、也有責任運用自由意志做選擇。神會按照人藉著自由意志所做的選擇,給予獎賞或懲罰。這樣,人的行為才有道德價值,賞善罰惡的法律才算正當。神的護理與人的自由意志並存,才能夠造就講求道德規律、法律觀念的世界。
神學討論的社會意義
波愛修斯沒有直接回應希鈞斯「用禱告來改變神旨意」的指控,也無法告訴我們禱告有什麼作用;卻呈現一個很現代、不需要考慮宗教因素、且與二十世紀英語哲學界和法學界著名論述相符的觀點――為了讓賞善罰惡的制度運作,鼓勵人們奉公守法、彰顯人倫,維持社會安定,我們應該假定人是有自由意志的。這個假定雖然聽起來很簡單也很好用(很好做結論),但我不走捷徑。基督教思想史當中有很多豐富且重要的神學論述和聖經詮釋資源,與我們今天「自由」的課題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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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原著讀 × 基督教觀點 = 對話可能~嚴建基KK,在台港人,傳道人,校園書房出版社編輯,香港中文大學人類學文學士,香港建道神學院道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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