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諮商的經驗裡,每一個企業員工所面對的情況都不一樣,所以在諮商裡面也會對症下藥。但是,我想提出以下兩個基本的重點,和大家分享:
#員工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ㄧ、員工受到(外部)客戶之不法侵害,卻無法受到僱主的保護,可以向何單位申訴?有以下兩種方法。
1. 可以向各地方勞動檢查處申訴。
例如:台北市的勞動檢查處 電話:02-2308-6101 ,
桃園勞動檢查處 電話:03-332-3606
2. 勞動檢查處網頁-意見信箱-申訴內容:記得必須是具名申訴喔!
二、 公司內部可以採取的作法:
1. 向專業尋求建議和心理支持。包含適當自省與理性的因應方式。
2. 向公司主管或人資提出申訴。盡可能以錄音或任何方式記錄侵害者行為做為證據。
3. 若出現壓力焦慮症狀,影響工作或生活,請尋求身心科醫師與心理師的協助。
案例分享:上篇舉例中的小華,後來得到公司主管和HR的幫助,順利解決了問題。在職場裡,同事多半不願意被牽扯入內,因此最難面對的就是要獨自應對的問題。於是往往都忍受好幾個月,已經造成身心壓力的狀況,才發現事態嚴重。因此,希望經過了解職場不法侵害之後,能夠釐清自己那種擔心小題大做,或想小事化無的想法,並且再次確認事件是否已經降低了自己的工作效能,如果是的話,就可以向HR提出。公司是有法律責任要處理事件的。小華有了證據之後,向HR提出,同時也讓主管知道。公司有了很清楚的處理,除了侵害者向小華道歉之外,也處分惡意的員工,並且明顯區分工作內容,盡可能沒有重疊的地方,讓他們未來的衝突降到最低。公司有好的處理,其他員工看在眼裡,也更增加對公司的認同和向心力。
#主管如何處理的基本原則:提出清楚的決策
案例分享:上篇舉例中的新進人員,就沒有從主管得到良好的解決,最終還是離職了,對公司來說,很可惜的也失去一個有效能的員工。因為,這位主管本身,較欠缺處理職場不法侵害的技巧。主管的焦點一直聚在“人和”的部分,因此,回應三次都用『多彼此諒解』來處理問題,卻沒有實際上的做法,這樣的話,有衝突的雙方,沒有得到真正解決方案的時候,只會導致暗潮洶湧,持續較勁,最後必會導致一方離職。主管重視每個員工的話,就是需要有策略來解決問題。所以,我建議主管遭遇這樣的問題時,要多詢問前輩或專業人士,不然,萌生離職的或者是說調職的念頭,使得失去有價值的員工,那麼真是公司的損失,真的很可惜了。
在諮商裡,我看到最有價值的員工,往往都是先自省和不斷學習的人。在與我討論職場議題的時候,是從學習的角度出發,自己想法站穩了,內心有了信心,才更能看得清楚事情的全貌。而這樣的人,在職場裡就算經歷風浪,也能夠站在浪的尖頭,順風而行!
#案例隱密真實姓名和細節,請擷取可學習之處就好
#朴世光諮商心理師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