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自己的定義

2022/12/14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開頭先批評一下自己,又是拖了這麼久才開始寫作,希望之後可以徹底改善這個問題。
如果下次又拖怎麼辦?
那就繼續批評,直到改進!
回正題。

前幾天聽書時,我終於聽到一個對「做自己」最具體的解釋了。
「做自己」這個名詞對我來說一直都很雞湯,雖然字面上看起來很簡單,但要細說,又總是說不清是什麼,書上也總是用一種很縹緲的形容帶過,像是:我們要做自己,才能活得精彩之類,那要怎麼樣做自己咧,沒有具體解釋,也沒有理論或步驟。
也因為沒有精確的定義,所以「做自己」一直以來都是以一種神秘力量存在在我的身體裡,它可以是一種意識形態;也可能是一個決定;甚至是一股衝動,亂七八糟的,我講不出來,但我在做自己的時候,我知道。
直到,前幾天我聽書時聽到了一個說法,這(沒有應該)是截至我目前人生聽到對「做自己」最具體的解釋了。
三大心理學家:阿德勒(被討厭的勇氣)、佛洛伊德(分析夢的那個)、榮格。
我聽到的是榮格的說法。
榮格提出了一個理論叫做集體無意識(也翻譯成集體潛意識)。
什麼是集體無意識?
舉例比較簡單:很多人過了35歲還沒結婚會感到慌張,但其實35歲沒結婚並不會怎麼樣,人生並不會因此就完蛋了,但很多人(尤其女人)到了這個歲數未婚就是會莫名感到不安;又例如,有些人會因為沒考上研究所而感到羞恥,因為周圍優秀的人都考上了,但其實沒念研究所對人生也不會有絕對性影響。
諸如此類。
榮格說的集體無意識,其實就是我們說的社會價值觀,或一些口耳相傳的約定俗成,雖然這些東西我們內心裡不一定覺得正確,甚至覺得沒什麼道理,但就還是會去在意,一股不由自主、無意識的在意。
榮格說:
我們生活中有大量的這種集體無意識存在,很多都是外界通過教育和文化或多或少強加給我們的,這些固有的觀念很可能限制、甚至扼殺真正的自我,如果我們不能從中覺醒,不能夠走自己的道路,不能意識到「我有我的人生,我有我的選擇,我不在乎你們怎麼說我,我要用自己的價值觀活著」那麼人就會感到痛苦。
所以我們要做的是隨時觀察自己、反省自己,透過對自己的審視去分辨哪些東西不屬於我。
而一旦我們可以通過一次又一次的自我覺察,而從這些集體無意識中覺醒,不管逢年過節親朋好友再怎麼囉唆,也不會感到羞恥或罪惡的發展出自己的一套真理,那就是進入了榮格口中「個性化」的過程。
就像有些人有著人人稱羨的年新百萬,偏偏不要,硬是要離職,去流浪,當個入不敷出的藝術家,這就是一種個性化的展現。
回想一下,那些會讓我們脫口說出「哇,他好有個性」的人,是不是都有著鮮明的個人特色,他們已經甩開了那些不屬於自己的集體無意識,用著自己的人生哲學瀟灑的活著,個性十足。
而這樣個性化的過程通常會發生在35-50歲之間。
人通常也是到了這個歲數,才有足夠的生活經驗去發現自己天然的喜惡。
而上面這一連串個性化過程,就叫做:做自己。
自己寫完上面這一堆,又再一次的豁然開朗。
雖然也不是什麼太新奇的論述啦,但一想到那些隱隱約約,好像知道但又講不太出來的的意識流,被這樣有條有理、有憑有據的梳理出來,就覺得痛快且踏實。
在遇上這個說法之前,我一直以為我比較晚熟,都到了30幾歲的年紀才開始關注自己內心真正喜歡的事物,也是到了這個歲數,才開始有勇氣對那些不喜歡說不;但現在看來,我恰恰落在榮格個性化理論的正常年齡段,沒有異常。
持續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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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作,不是因為我有文采,而是因為我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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