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小小孩的學習模式,只會記得後面的三個字,說太長,小孩記不住的,所以別說,做就是對的。
前幾天,看到一則新聞一個媽媽寫了一篇長文給她的孩子,我很佩服她,因為我好討厭寫怎麼多注音,所以這件事我絕對不會做。
另一個我不會做的原因是我忘記在哪本書上看過,孩子在某個階段是不會長記性,他們腦部的迴路沒有辦法這樣去處理這樣的文字表達,特別是越小的孩子。他們通常都只會記得後面幾個字,所以和他們說話,要挑正面且要簡短,如時間到、回家(孩子還小時,我都是這樣,實驗效果不錯。)。
以前看過很多教養書,在七歲以前的小孩子都算半獸人,他們從口腔期到四肢,而這每個階段的要求都必須去滿足,然後之後的發展也會比較平順,所以我記得我不會和小小孩說太多,如果我不要她做,我就直接做我要的,並告訴她我要的東西有或者轉移注意力。
所以很多事我都會以身作則,當他們還小時,我要他們八點睡,我七點就開始準備唸書,唸完幾本書就開始準備躺床上陪睡,所以他們小的時候,沒有所謂的晚睡問題,因為身為母親的我,在七點已經開始準備睡覺儀式。
孩子小時會賴床,我會直接幫她穿衣服、洗臉,告訴她起床了。來不及吃飯,車上吃不舒服,這我也沒辦法,誰叫她晚起不是嗎?所以早餐就吃得很不好,這就是她必須忍耐的,我不會讓她去學校吃早餐,因為沒規矩。而這也就是他沒有理由和別人一樣把早餐帶進教室慢慢吃的原因,也可以讓她自食惡果。
所以長期下來女兒就不會賴床,因為她討厭不能好好吃早餐的那種不舒服的感覺,而且之後媽媽會一直唸並增加很多相關的制約,她要怪我,我就會說你不賴床我需要去幫你洗臉嗎?你不喜歡,我也不喜歡,但我更討厭遲到,所以你只能自己早點起床然後吃早餐,不然就是車上吃,舒不舒服這個結果不在我的考量範圍內。
所以我習慣用做代替說,說再多孩子會認為那是不存在的,當你要她做某些事情,最有效的方式是帶著她的人和她的手去做,去認識,當她產生了不好的結果,就陪著她一起承受,她會知道沒處理好的情況是甚麼,有了真實的感受也才會知道自己沒有處理好會面對甚麼樣的情況。
當孩子還小時,我常覺得處理那種情況很焦慮、很累人,可是當他們規矩建立以後,我突然發現現在的我輕鬆很多,沒有人當父母是輕鬆的,可是我相信當把規矩給她以後,他們會成為我們最強的夥伴,而我們也可以慢慢從帶著做到用說的。
父母如果以身為則,很多事情會更好處理一點,當了十年以上的媽媽的經驗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