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處理過的好多案件,過程中都會看出當事人在學習管理自己的情緒,如果是受害的一方,會生氣、會難過,更可能會掉眼淚;是被冤枉的一方,會不爽、會怕被質疑,很希望律師相信他每句話。
但更多時候,都是在案件過程中,努力處理童年就出現的創傷。有個當事人開庭狀況表現不好,她告訴我,當檢察官問她「為什麼這樣做?」的時候,她下意識會覺得被質疑,明明她才是受害的一方,卻要強調好幾次,才會被相信。
她說,檢察官的態度讓她想到,小時候作為資優生的她,只有在少之又少的時候會因為感冒導致考試考差,但拿到成績單的媽媽第一時間卻總是用罵她三字經當起手式,她能理解媽媽擔心她的想法,但心裡好難接受。
我說,我知道,我相信你,我也有跟你好像的經驗,我希望你要知道檢察官也很努力在找證據為你伸張正義。
每次跟這位當事人開會完,都反覆提醒我:
願我們能用溫柔對待父母,也願我們成為能用溫柔對待孩子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