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或集團之間,跨部門分工是很常見的事。
有個同事B君負責處理一個行銷網站的內容更新專案。此案需要一位網站設計師製作相關網站素材。但B君所屬的部門沒有網頁設計師,因此請另一個部門的網頁設計師C君協助評估。但要執行前,C君的主管A君卻叫來B君跟他說,此案C君已有評估工時,要請業務報價給B君,B君的部門主管同意報價後再開始執行。
B君跟我說,這個行銷網站的內容涵蓋數個部門的產品,並不是只有自己部門的內容。若要負擔費用,是不是要請所有的部門一起分擔? 再來如果這一點工時都要報價,那之後她是不是都不要處理A君部門的行銷工作? 或是A君部門的行銷工作需要她幫忙時,她是不是也要報價同意後再處理?
這就變成有利潤是你的,有事情找我這個中心處理。
此圖片由copilot AI產生
這是一個很妙的問題。
當各部門都在計算利潤中心時,自然會發生這種跨部門支援需要計算成本的事。但更好的方式是以固定分攤比例或不定時調整分攤比例。因為如果每個案子都要逐一計算成本才支援,那公司應該會有很多業務不好推動。如果是集團跨公司,互相報價還能理解。但此案是在同一個公司的不同部門間,對於彼此支援來說,不是一個好的推動方式。
你的公司是否也存在這樣的問題呢? 是否有更好的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