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平舖直述的人生裡,文字能有什麼火花。
關於我在社大上的《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自我敘事探究》這門課,參加的動機無疑是受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這文本的引誘。第一次讀它應該是大約20年前,那是我生命中一段拼命閱讀的年紀,也是鍾情於文學小說的青澀時期。那時熱切的情感鼓動年少欲望的心,不僅讀書也收藏書。雖然記憶有些模糊,但那時候我幾乎是擁有一整套皇冠出版的米蘭昆德拉作品,而我並未全部都有讀完,因為他的作品內容吸引不了青春正盛的男孩,他只覺得擁有這些收藏看起來很有文藝氣息。
這樣說有點矯情,但昆德拉就該吸引一位徬徨的中年大叔嗎?
三個月前,我離開了一份為職十五年的工作,七年前斜槓投入咖啡工作。前者是生活後者是興趣,反過來說的話,咖啡可以是生活,但興趣不能是面板業的工作。於是,三個月後我專心投入生活之中。
離開工作的此一同時,咖啡工作空閒之餘我參加了幾場網路社群的讀書會,其中有一場次的主題就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那是我第二次看完這部作品。這場讀書會的形式是以共讀的方式為主,在每週一次的活動會議上,將文本分章節依序進行討論並做心得交換。這個共讀的機制讓我重新認識這本書,我們解析討論書中角色的立場、思想等,活動進行到激烈之處,大家甚至想要挖開書本叫托馬斯出來質問,或給特麗莎一個擁抱之類的瘋狂。透過活動也讓我對西方哲學開始有了皮毛的認識,並開始在網路上閱讀它們的概論。我的腦袋裡那些柏拉圖、亞力士多德、邊沁、康德、笛卡爾……等人不在只是一個名字,而是漸漸延伸的一些知識。引發這興趣的無疑是生命中一書與讀書會兩者影響所致,也觸發了我在社大報名選課的動機。
殷殷盼盼的期待,上週終於等到了比較晚開堂的自我敘事探究課程,於是我開始進行三次的文本閱讀。
第一堂課在講師說明課綱之前,我對自我敘事的定義並不正確。正確來說,我對這門課的內容有些誤解。我以為這是以文本為例,以自我敘事為技巧的一門寫作練習。雖然我還沒能掌握講師要我們進行的練習,其內容要點著重在哪個環節。但對於自我敘事我在課後於網路尋解時發現,它比較像是自身經歷書寫的一門。對於用文字交代自己的情感與人生經驗我並不成熟,所以面對這些非虛構的寫法應用在描寫日常應該多少能夠成文,但要去挖掘那記憶深處的情感與經歷時,心裡則有些抗拒,或說我還沒打算把這些東西交給別人。在這樣的情況下自然寫不了東西。
自我敘事是一種言之有物的書寫方式。
最近我看了「如何寫出好人生」這本教導寫作技巧的書籍,它是另一堂課的推薦書單。我在圖書館借了它,我拿到手翻閱幾頁之後徹底被它吸引。作者用了自己的文章來講述非虛構的寫作技巧,在這些回憶性質的文章裡面,主題鮮明,內容生動,而且一股牽著你往劇情走的誘惑。我非常喜歡這本書,所以我也跟另一堂課的同學誠懇地的推薦。
我說的的言之有物大概是這本書給我的啟發。在我習慣的小說跟散文裡,寓意往往要比文字本身要來得強烈,你會在它們的段落裡尋找那些作者沒有寫清楚的細節。而非虛構的寫作方式是一種非常寫實的手法,因此要將內容寫得生動吸引人變是一個很重要的方向。比方說,人們不會對你20歲去吃到飽餐廳所發生的事件有興趣。但如果是以一家已經殞落的上閤屋在那個時代作為背景,那對這事件的描述就多少會增加一點刺激。你必須從你已知的經歷上挖出它的獨特性,或是合理的誇飾,但不能加油添醋。所以要在平舖直述的人生經歷裡進行這樣的寫作,的確需要一些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