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們無法選擇自己的出生,但還是有一個方向可以努力:那就是透過各種管道去探尋,了解我們祖先所「已經發生的事」,說不定真是某支「王族」後代!遺留了巨大產業呢。當有人拿著一些破舊的書卷給我們看,要我們「點收」遺產,你會相信嗎?
若有人生性懶散,生活態度消極,活到 40 歲還不知道要幹嘛,整天做白日夢!哈哈,別擔心,聖經一位「大咖人物」與你一樣,躺平程度絕對有得拼了,那就是以撒。
「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見來了些駱駝。」(創 24:63) 來者何人,就是老爸差遣老僕人,遠從家鄉,為兒子選的「年輕貌美又聰明伶俐」的妻子。這時以撒已經 40 歲了,沒有任何主見,由老爸發落,「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她為妻,並且愛她。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這纔得了安慰。」(創 24:67) 真是太爽了,靠爸一族,無人能敵。
妻子是這樣來的,那財務呢?他只是乖乖的住在「神所指示他的」地方,然後「以撒在那地撒種,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華賜福給他,他就昌大,越發昌盛,成了巨富。」(創 26:12~13) 神還明明白白的說,他得這些好處跟他的行為無關,只因他「是」某人的兒子:「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我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命令、律例、法度。」(創 26:3~5) 他完全是個承受者,他唯一的特徵就是相信並順服。這容易嗎?其實,對許多人而言,這種最簡單的事,也是最難的事。因為人性具有深奧的複雜性,也許就是莫名的一種「拗」(ㄋ ㄧ ㄡ ˋ),偏偏就是要靠自己闖,或者,認為這麼好的事不可能臨到自己身上,選擇不信,那就無法成就如此的美事了。
生活所依靠的水源呢?「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之日所挖的水井,...,以撒就重新挖出來,」(創 26:18) 遇到有人相爭,他完全不抵抗,直接換一個地方再挖!繼續爭鬧是嗎?就再換一個地方,直到不鬧為止,反正神就是要祝福,怎麼挖怎麼有!挖過的井條列如下:
所到之處,不缺祝福,然後呢?我們要開始往深層探討了。
說祝福,很淺顯,大家都懂,神的子民放寬心,不要懷疑神,以為神又要如何的管教苦待我們!無論如何,祝福是生活的「基調」,但神的子民若總是滿意於外面的祝福,可知神心是否落寞?愛主的聖徒們,是否摸到神心的柔細之處?願不願意問一問,主啊,我的需求算什麼,你是否也有一個深層的需求?求你把心中的秘密告訴我。若神是一切的源頭,我應該追求這源頭才對啊,所以「頂級的祝福」應該是神的自己才對,但在以上地方,神都沒有顯現。終於到了一個地方:「以撒從那裡上別是巴去。當夜耶和華神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神,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必賜福給你,並要為我僕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你的後裔繁增。」(創 26:23~24) 為何在利伯河 (寬闊之地) 還不落腳呢?我們不知,神總是有他的方式,引導我們,往他所喜悅的地方去。
在別是巴也挖到活水井,起名為「示巴」,盟誓之意。耶和華是守約施慈愛的神,但祂似乎非常在意「地點」,他的約定總是圍繞在「那一塊地」與「後裔」。唯有回到這地才真正穩定下來,向神築壇,獻祭,也真正讓鄰國懼怕,主動前來立約,互不侵犯 (創 26:28)。可以過一種生活,為著見證神,與神同行的生活,同時也孕育下一代,因為有了「後裔」,才有了所有祝福的載體。可參閱前兩篇文章 (創世紀023,創世紀024),亞伯拉罕的一生,都圍繞在兒子的議題打轉,以撒的兩個兒子,以掃和雅各,當然也是神計畫中的重中之重。
以上總結一下,以撒的一生,就是安息與享受,不在於他的作為,而在於他的所是;而勉強稱得上作為的,就是住在正確的地方,站在對的地位,他做這些就夠了。但隨著兩個小孩的出生,漸漸的就顯出這種個性的缺欠了。
「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雅各為人安靜,常在帳棚裡。」(創 25:27) 兩個小孩,一靜一動,個性不同,這很正常,但是父母親的偏愛就此產生了:「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卻愛雅各。」(創 25:28) 你看以撒的偏愛真的很膚淺,就愛吃,可以說有點昏庸。而利百加呢?不愧是「千萬人的母」(創 24:60),當兩個孩子還在肚子裡,他就得著啟示「耶和華對她說,兩國在你腹中,兩族要從你身內分出。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創 25:23) 所以他應該知道,這個弟弟才是神所揀選的。而生產時也讓他見識到弟弟的奇特:「隨後以掃的弟弟也出來了,他的手抓住以掃的腳跟,...」(創 25:26) 媽媽一定對這個小孩的強悍,印象深刻,對他的未來寄與厚望!而這種「強力奪取」,就是神子民的本色!但這些以撒似乎不怎麼在意,只是喜歡「吃野味」,呵呵。
就這樣,享受野味應該就成了他的日常,以至於到了年紀老邁,眼睛昏花之時,還是惦記著這事,這是要做出「傳承禱告」的重要時刻了,他要求大兒子「現在拿你的器械,就是箭囊和弓,往田野去為我打些野味來,照我所愛的作成美味,拿來給我吃,使我在未死之前給你祝福。」(創 27:3~4) 他竟然願意用「吃野味」這種事做他一生的註腳,價值真的不高啊。更有甚者,當利百加和雅各母子設計串通,趁哥哥出外打獵時,搶先做成美味,讓雅各假裝哥哥送去給老爸吃,要騙取祝福時,他也無法確實分辨,就這樣把原本該給哥哥以掃的祝福,都給雅各了。他的禱告依然有能力,但卻是哥哥弟弟搞顛倒了!真是糊塗。這甚至導致以掃懷怨在心想要殺了雅各洩憤,和後來雅各為了躲避這危險,而開始外出漂泊的日子,一去就是超過 20 年,歸回時也未記載與母親重逢,估計已經不在世了。雖然神在他的主宰下,讓這些波折都能成就祂的美意,但這人性上的軟弱,卻實實在在的造成巨大的痛苦。
雖然以撒最後的人生註腳是貪吃和糊塗,的確是有所缺憾,但這麼享受的一生還是非常令人稱羨的,基督徒應該學習成為以撒嗎?是的。其實我們可以大膽地前來「認親」,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點收一切的祝福!保羅明言講說我們是後裔,也是後嗣!「你們既是屬於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為後嗣了。」(加拉太書 3:29) 因著信入基督,真的成為王族血脈的一支了,這是聖經講的事實,完全可以支取以撒的祝福,但卻需要避免如以撒般糊塗。
正如本文所描述的以撒,沒有一個人是完美的,但「多個人」的所有優點集大成,可能可以接近完美。所以也要同時「成為」亞伯拉罕,兩種個性兩種性格,同時存在。甚至還要「同時成為」雅各,接下來半部創世紀以上的篇幅,都在記載雅各的歷史,他的經歷真實反映基督徒一生漫長的生命變化過程。這三個人的歷史交織在一起,描繪出承繼一切的新約信徒,將這三個人物,全部實化在一個奧密的屬靈人裡面,我們是一個複合名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用這種方式來描述生命的細膩之處,真是神的智慧,奇哉妙哉。
細細品味創世紀這許多人物和事件,已經到了 25 篇文章了,這是非常享受的過程。因為不止是客觀的故事說說笑笑,每個細節都描繪出身為一個新約的信徒,屬靈生命的細膩和浩瀚;而這些體驗並不止於今生,要不斷更新變化到永遠。阿們。
Newman 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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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創世紀生命讀經 60~6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