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進行一些訪談的工作,發現在劇場工作的過程中,有簽約的人不算多數。沒有簽約的原因,一個是工作很緊湊沒有辦法好好看合約,另一個則是覺得好像會覺得信任對方所以不用簽,也是怕麻煩,最後才是合約的文字很繁瑣都看不懂。
也同樣在訪談的過程中,發現很多會造成磨擦的不愉快,是來自於覺得沒有被照顧到的感受,這種感受又來自於業界長久以來沒有明訂的標準。但如果在合約中能儘可能把這些事訂下來,等於提早告知各項安排,是否就會比較舒適了呢?
這篇比較像是做為一個製作人,希望能及早跟大家討論合約的…勸世文?其實擬每一份合約,在我的立場,都會要逐字看過,一個劇組40個人都簽,也就要花40次時間。不過跟之後可能會發生的誤解或爭執相比,我還寧可儘量先苦後…平靜。
合約應是保障雙方,自己的權益請自己負責
很常聽到有人覺得合約都只對甲方(資方)有利,但其實有一點很重要的是「合約是可以談的!」。合約理應雙方合意的情況下進行簽署,草擬合約的人可以是兩方的任一方,擬合約的人在合約中放入自己比較想要的條件很合理,因為他只知道自己要什麼,不會那麼清楚對方究竟要什麼。所以接收合約的那方,也應該要知道自己要什麼,才有討論溝通的基礎。
但這裡很重要的一件事情是,對我來說,討論溝通的意思是雙方有心理準備,去理解對方的立場跟想法,調整自己的期望,並接受對方可能不照著你想要的方式往下進行。如果一昧地要求對方照做,那是下令、任性要求、講不聽,總之不叫討論溝通。這件事情不只在合約上,放諸任何事情都是這樣。
如果一方完全不想討論合約,只想要另一方照著自己想要的,那這種巨嬰,可以考量合作的必要性了。

另一個常見的情況,是合約拖延。這可能雙方都會發生,在主要調整合約的一方,可能會遇到的是同時要面對的人很多,或是要調整的內容需要向上申報同意,亦或是儘可能想讓所有人的合約內文保持一致,才不致於每份合約都長得不一樣造成後續執行上會要花更多時間,因此處理時間會拉長。而也有另一個情況是一方忙碌,或是對合約不理解卻不知道該如何討論,導致合約回覆時間被延宕。
兩個情況都需要雙方保持開放及基本信任來進行,才有機會討論下去。這就是為什麼當一方過去在遵守合約的信用不佳時,會很難進行的原因。
合約內容的法律主文概略
在演出製作的合約中,有佔了八成的部份,是寫了滿滿的中文但令人難以理解。我認為的原因是對我們這行的人來說相對陌生,且很多內容是為了明確文字定義,讓後續雙方甚至若進入紛爭時可受第三方公評,所以會寫很多釋義。
這些釋義的部份是可以透過討論及溝通來修改的,例如創立很久的大公司,在提及宣傳管道的使用範圍時,可能會只寫到「電視、報章雜誌」等平台,但如今更多的是網路宣傳,因此就可以討論加入社群媒體、網路串流等文字。
另外我會思考的是有要求的情況下,應該也要列出未達要求的一方應負的後果,不然不遵守也不會有罰則的話,那會是「希望能達到的」,而非「必須要達到的」,兩者效力強度不同。這個後果可以另列在合約後半部,例如:A方有權中止合約,B方不得異議,且應賠A方所損失之利益;也可以列在單條文中,例如:若未於約定期限內完成,則如何如何。

這部份的主文提及範圍最常見的包括但不限於:
- 名詞定義:定義合約內會出現的各種名詞及涵括範圍。
- 工作內容及要求:說明合約主要的工作項目、時間地點相關內容規範及工作品質要求。
- 報酬及待遇:說明約定的薪酬及待遇,例如餐食、交通住宿、付款方式、保險、權利金等。
- 雙方權利義務:針對該合約,雙方各自應做及應有的事項及規範。這部份會隨著案子的情況不同而有很大的差距。對我在演出製作上來說,例如若損毀了場館物品誰該負責、署名權等,都會放在這裡。
- 權利歸屬:由於演出製作在完成後,會產出一個作品,之後可能有機會被再度利用。再度利用時,曾經發生過的內容屬於誰,可以怎麼被利用,會被歸在這裡。
- 擔保:雙方聲明對於該合約內容及未來工作項目,簽約人可對合約負責。
- 保密:合約內容需保密、保密多久?
- 性平條款
- 合約變更及中止:在什麼情況下合約的內容會調整,應在何時告知對方?在不同時期的調整會造成什麼影響?若合約中止,雙方應該怎麼進行等。近年不時發生的颱風取消演出情況,可能就會在這其中,被列入不可抗力的部份。
- 違約後果
- 其它:通常是一些比較不屬於上列範圍的內容,例如雙方有爭執時要在哪裡開庭,以哪國的法律為依據等等。
- 雙方資訊、用印及簽約日期:其中簽約日期代表了合約內所有寫著「合約簽訂日期起」的那個日期。
合約中的個人化部份及附件概略
為了讓合約更清楚且在單一案子中一致(例如讓大家在單案中的保密情況相同),主文裡很多文字是同時適用整個案子中的所有人。但依然會有每個人不同的部份,例如個人資訊、薪酬、保險條件、工作時程等。
有時這些會寫在主要條文中,有時會用附件呈現。
我自己最近是希望朝向合約主文儘可能一致,有個人化的部份以附件呈現,類似合作備忘錄一樣。這樣的好處是在進行行政作業時,核對每個人不同的薪酬或標準,可以跳過繁雜的文字,直接看條列重點,比較易讀。

個人化的部份我會想呈現的是:
- 具體工作項目及內容(包含到部份細節、應交資料等)
- 薪酬及計算方式(時段費、時段計算標準)
- 付款方式及條件(何時付、怎麼付、應該給勞報單還是發票)
- 餐食(葷素飲食禁忌)、保險需求、交通住宿資訊(起迄站、若開車的核銷、單/雙人房等)
當然還有其它可以寫上的東西,只要是個人化的,可以重點條列清楚的,我覺得也許就可以放。端看雙方協調溝通的結果。
合約的部份有很多的細節,這裡也無法詳細說完,希望大家能順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