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大師韓第說:個性不能衡量人的品格。
在一個演講中聽到一句深有所感的話語: 在失望的情境中,能看出一個人的品格。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時常會出現這樣的話語:「某某某的個性很….」「他是一個性格很….的人」。個性、性格、人格(特質)、品格,這些聽起來很像的詞彙,其實意思有所不同。我們用英文「Personality」和「Character」來說明,兩者有細微但重要的區別。
Personality(中譯:性格/人格)
Personality是指一個人外在表現出的行為模式、情緒反應、思維模式、社交風格(與人互動的方式)等可觀察的特質,通常被視為與生俱來或長期形成的「表面特徵」。
特徵:相對外顯,容易被他人感知,例如活潑與安靜、內向與外向、幽默與嚴肅、急躁與慢郎中、樂觀與悲觀、衝動與謹慎等個性很容易可以讓周圍的人感知到。
例子:「她性格外向、開朗,喜歡社交活動。」
Personality受先天因素(指遺傳)和後天環境(如成長經歷、教育和社會環境)共同影響。
Character(中譯:品格/品德)
Character指一個人內在的道德價值觀、做事為人原則和倫理標準,反映其「信念」、「價值觀本質」、「行為動機」以及面對挑戰和困難之抉擇時所展現出來的行為。Character被認為是比較穩定和持久的,代表一個人內在的「對錯觀」。常見關鍵詞有: 道德、倫理、價值觀、信念、原則、誠實、正直、勇氣、同情心、責任感。
特點: 相對內隱,需透過長期相處與觀察 (特別是其道德抉擇)才能判斷。一個人是否具有誠實、有勇氣、正直等特質,不經長時間相處,是無法得知的。
例子: 「他品格誠實和正直,即使無人監督也會做正確的事,如紅燈時不過馬路、歸還撿到的錢。」
品格受後天因素(教育、文化、個人生活經歷)影響多。品格常與「道德」或「德行」有關,影響一個人如何權衡利益與行事原則。
個性與品格會有衝突的時候嗎?
會的。試想, 一個外向善辯(個性)的律師可能利用其口才與法律專業欺騙不懂的人(品格有缺陷),也可能為蒙冤之人辯護(品格有正義感)。 一個(個性)內向的程式設計師可能默默編寫惡意軟體使他人電腦中毒(品格有缺陷),也可能開發為公益之目的之技術(品格高尚)。
聖經中, 耶穌時常批評法利賽人「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虛偽」(馬太福音23:27-28),就是指他們有雖有宗教領袖與知識分子的外貌儀態,但內在品格卻敗壞。 加拉太書5:22-23提到 「聖靈的果子」如仁愛、節制、良善、和平、忍耐、恩慈、信實等,這些屬性是屬於「品格」而非「個性」。
品格可通過個性表達。例如, 一個仁慈的人(品格),若個性外向,可能通過公開行動行善;若個性內向,可能匿名捐款救助。
個性影響品格的塑造難度: 天生(個性)衝動的人需更多努力與更長時間培養「節制」的品格。
結論
個性(Personality)與「這個人是否好相處」較有關;品格(Character)與「這個人是否值得信任」較有關。
品格(Character)是內在的道德羅盤,而 個性(Personality) 則是一個人的外在行為與情緒表現方式。
個性的態樣很多,且大多無道德色彩。社會需要不同個性的人 (例如敏感的藝術家、理性的科學家)才能產生綜合效應,推動人類文明。
品格與道德、對錯、好壞有關,人類社會普遍鼓勵行善、向善,譴責品格缺陷(如自私、殘忍、貪婪),讚揚美好德行(如仁慈、公正)。
在信仰中,神看重品格勝過個性(撒母耳記上16:7;彼得後書1:5-8),但神也使用不同個性的人(如摩西的謙和、保羅的剛強)來完成祂的計畫。
讀者們喜歡怎樣的人呢? 讀者們有想過想成為怎麼樣的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