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的記源其實算有趣的,那是我在疫情前做志工的一間志願機構的總幹事而起。
總幹事在疫情間轉到了另一間志工工作,而剛巧我和商業上有密切關係的一個商業伙伴對於一些慈善項目也有資源,就從中牽線他們吃個午膳。
午膳時,總幹事帶來了他另一位女同事,說是這個項目的負責人。但席間就開始不太愉快。至少,我自己也是會做前線見客的,不會覺得客戶喜歡這種高姿態。
那位女仕應該上了年紀,老氣橫秋的,一開始就說自己是甚麼機構工作,住半山區,教過某些大學課程之類。最令我覺得好笑,是她很高姿態的K.O. 了我們是日的其中一個重點。
我這個伙伴還想看看有沒有可能替這個機構做些資安的業務,甚至也不介意不收費用,因為我們目的是多一個參考案例。
但是這女仕一來就是很多不懂資安的人常見的說法:「我們機構的資料沒有價值、我們的機構太細沒人會攻擊.......」
生意也沒開始談就這樣,老實說我們也沒道理坐在這兒聽她在胡說,若果不是給總幹事面子,這口氣我應該是不會忍了。
席間她不斷說了些我覺得很難聽的說話,「志工的質素不及付費的好」,「志工的服務本身就一定打折扣」。
作為一個長年做不同志願機構的志工,我覺得她這說法為免太偏頗,一竹桿打一船人的。而且我知道很多人因為是志工服務,是由衷的想去服務,得出來的成果、付出的心力,反而不是受薪打工的那種心態可以比擬的。
最後,話題說到她教過香港浸會大學,而我也在浸會大學成立了一個專為幫助學生的助學基金已經踏入第十個年頭。她竟然毫不客氣的說助學金沒用,因為政府有資助。
這下我真的有點惱怒了。每個人對於行善的心願、想法不同,付諸於實行的方式也不同。想我姊喜歡將時間金錢志工服務投入在流浪貓狗上,我媽喜歡投入在宗教上,而我則投入在教育和老人醫藥。
我是本着每個形式和方向,其實只要不是被騙錢的,不是做壞事,而是幫助到眾生的,一切都是有意義的。像我自己,就相信我資助了一個學生少許金錢,我是希望到他有能力時,會將這份心意以另一個形式傳遞下去,幫助另一個人。
到了第二天,我是有致電給總幹事,說了我的業務伙伴的想法(其實也和我的想法非常吻合),「我們覺得你們那個項目與其說是幫助少數民族在香港,不如說是投資給大學。怎樣說呢,做的事可能都是那些,但就是覺得出發點有點不同。」
總幹事也說出了實情(是終於說出了實情!)那個女仕是那間大學有聯繫的,所以這個項目不如說是希望替那個大學項目找贊助人。然後受眾是少數民族。
我當下明白了,原來是「賺錢」為先。我對這種科研甚麼的並不陌生,其實很多大學項目,教授為了有多些額外收入,養活助教和其他員工,其實不同學系都扭最六壬的想得到外間的資助。
生物科技、IT那些當然比較容易得到大商業機構的支援,因為科研成果也會變現為商業產品。但文學、語言學這些的確是比較慘情,要得到的資助本來就不多。
「所以,實際上如何令少數族群真的受惠、怎樣保證他們的利益也還沒想好?」我試探式的問道。
沒有實質答案,但可想而知。項目流程走過了,資金到位,不論項目成果,以支薪形式發的薪水就是到了應該到的人口袋裡,而不會再回來了。
P.S.其實那個女仕有所不知,我雖然不是這位商務伙伴的軍師,但作為牽線人和朋友,我也有很大責任保障他的利益,不然我就成了和他們一起「哄」人家投資的團伙了。
而又非常不巧地,我也是一個有語言學碩士和註冊檢定教師執照,對於他們這個「用耶魯大學系統去教少數民族外語的項目」我也絕對有足夠的基礎知識去判斷可行性和有疑問地方。
說得更白的,我有左右商務伙伴投資與否的絕對能力。我不明白她這態度是否弄清了甚麼,你覺得可以擺出權威性去令人信服前,可能要想想會不會是在幫倒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