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指的是正在諮商中的心理師,如果改當朋友,身份轉變會帶來負面影響
如果本來就有朋友是心理師,那沒問題啊;如果是諮商結束後要當朋友,那是另一個問題

心理師法規定的倫理議題,我們把它以日常說明,主要是「身份轉變」帶來的負面影響
🔑1️⃣諮商關係裡:心理師是照顧者
心理師是照顧案主的人
無論是哪種學派,說心理師是園丁、提問者、分析師都好,本質上心理師都被暗喻為帶領案主前進的人
他在諮商室必須全心全意關注案主,帶領案主,不求回報(有啦,案主繳費)
他要以自己為工具,真誠反應、整理歸納、主動連結,讓案主能做自己,真實互動
互動中案主不需顧慮是觸犯什麼、討好或擔憂,不會為了往後關係目的而處心積慮
光是要做到這樣,心理師就要很專注,所以若他很累、有瓶頸、個人議題,他要去尋求同儕或督導協助
以上
如果變成朋友關係,困難就會是「互相」的,不是誰主責
心理師不再是心理師,他是朋友,因為朋友是對等、互相,不可能一直是誰照顧誰
心理師自然也有需求要被案主滿足,上述那些專業的關注都會不見,這段關係就與常人無異了
案主本身生病,無法照顧心理師,在朋友關係裡會體認到自己帶給對方麻煩,更會擔心自己無用無能
這些都是轉換後的負面影響
💎2️⃣案主為何要心理師當朋友呢?
我想是案主希望被重視
當朋友,即能在對方生命中有一席之地,不會被忘記
案主想藉由身分轉變保證自己與眾不同、被重視,當朋友後也能常常互找,不限每週一次的限制
可這就回到第一點的變質,當了朋友反而弄巧成拙
不如直接跟心理師討論「想被重視」的心情
⏰
上述兩點皆適用一般心理諮商
確實出了諮商室,那段關係就暫時隱形(但應該會留在案主心中啦,這叫內化)
唯有「學校的心理師」關係稍有不同,因為出了諮商室,學生還是可以到辦公室找到「老師」
學校心理師的特殊性,會有心理諮商和生活輔導的混搭,身分雖轉變但仍都是照顧者,所以差異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