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發展經濟學家,遇到的天字第一條問題,便是人類為何需要發展。人類為何要提升收入?難道有錢可以讓我們變得更幸福嗎?
雖然站在經濟成長的觀點來看,臺灣人雖然整天都還是過得很不爽,但跟戰後初期的物質生活相比,臺灣人的生活提升了很多,而且臺灣人每天都在想著賺更多的錢,我覺得大部份臺灣人心裡應該是支持「收入越高越幸福」的假說。
然而這樣子的說法,在過去半世紀,其實是受了不少批評。比方說,1972年,不丹國王吉格梅·辛格·旺楚克(Jigme Singye Wangchuck)提出了一個叫做國民幸福總值(Gross National Happiness,縮寫GNH)的術語,用來指導國家的發展,而人們也常常說像不丹等小國,雖然貧窮,人民卻快樂、幸福、知足。
然而,不丹人民真的是這樣想嗎?從1970年代以降,便有大量的經濟學研究在談相關的議題,也是最早關於「貧窮心理學」的文獻。
在最近的一篇論文,由 Johannes Haushofer 與 Daniel Salicath 撰寫,整理了近年關於貧窮與心理之間相互作用的研究,探討心理機制,是否可能形成一種自我強化的貧窮迴路,使貧窮延續不止。作者認為,若要理解貧窮心理學,必須同時關注三點:一是收入與幸福感的因果關係、二則是經濟匱乏與壓力對經濟決策的影響,三則是心理干預能否改善經濟行為與福祉。
本文則是針對第一點進來討論:究竟收入與幸福感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重要概念的基本定義
何為幸福?
在跟著Johannes Haushofer 與 Daniel Salicath一起回顧近年的文獻之前,我認為必須先把兩個重要的觀念先講清楚:此處指的幸福感跟因果關係是什麼?
幸福感或快樂感,在相關文獻的所測量,乃是「由受訪者所宣稱的主觀幸福感」(Self-Reported Subjective Well-Being)。主觀幸福感從三大維度來論,又分為情感(Affection, 一種享樂性衡量)、生活滿意度(Satisfication,是一種認知衡量),以及很難翻譯的「以卓越或美德為基礎的幸福」(Eudaimonia,只滿足了某種存在意義與目的感下而得到的幸福,理論可以追到亞理斯多德對幸福的定義)。許多研究在設計問卷時,不免可能只側重其中幾個維度,所以這些「幸福」是由研究者問出來的,自然也有問卷設計的一些天然侷限,如效度、信度等問題。大部份的研究,其實都相對側重第二個指標,即生活滿意度相關的問題。
何為因果?
此處的因果關係,則是指在統計上的因果推斷,也就是「潛在結果模型」(Potential Outcome Model」下的因果關係,又稱Rubin Causal Model。哲學上對於因果的定義有很多種,此處所探討的,則是經濟學跟統計學上最常見的因果觀念。
收入高等於越幸福嗎?
答案是:Yes。
1970年代以來,由心理學家率其風氣,透過以Likert scale(李克特量表)為主的問卷,跨國追蹤人民的幸福和快樂程度,當中一位經濟學家Richard Ainley Easterlin將相關的跨國指標和各國的GDP跑了相關性檢定,發現了奇怪的現象:給定一個國家之內,收入上升會提升幸福,但在跨國比較時,富國的人未必有比窮國的人感到幸福。這便是有名的「伊斯特林悖論」。
然而,近年的研究卻發現,這悖論主要是由統計誤差所造成。根據Stevenson and Wolfers (2008); Sacks et al. (2010, 2012); Stevenson and Wolfers (2013)的新研究,在搜集更多的數據進行跨國比較後,富國的人還是比窮國的人容易說感到快樂跟幸福,甚至在Easterlin原本的資料裡,這統計關聯就存在,只是在1970年代的研究樣本裡,國家樣本數太小,所以跑不出統計顯著性。
近年的研究更發現,預測幸福感最好的經濟指標,是GDP成長,而非是GDP的存量。
田野實驗證實因果關係
相關不必然代表因果,但近年的研究還利用了RCT(隨機控制試驗)的田野實驗,證實了其因果。
近年的RCT現金轉移實驗,讓我們可以做樣本較大的統合分析(Meta-analysis),這些實驗結果,便提供了直接的因果證據。
根據經濟學家們在各個發展國家做的數十個現金移轉實驗(=發錢實驗),McGuire et al. (2022)發現,平均來說,每得到六百至一千美元的現金移轉,家庭兩年內生活滿意度提高約0.1個標準差。轉移金額越大,幸福感越明顯,但隨時間會減弱。
除此之外,部分研究亦顯示,現金轉移甚至可降低自殺率與皮質醇(Cortisol)等壓力荷爾蒙的水準。
人會感覺到錢太多所以幸福感遞減嗎?
至於「收入->幸福」的效果,是否會隨收入增加,而產生邊際效益遞減?
有一派經濟學家(如Rafael Di Tella & Robert MacCulloch)認為,錢這種東西是一種Step Function:錢對幸福感的激增,來自於第一階段滿足了某些基本需求,一旦這些需求被滿足了,收入增加對幸福感的效果就會開始遞減。
簡單來說,遞減論者在問的是:大家會不會覺得錢賺太多了,錢就不香了?這方面的研究有爭議:在美國,幸福與生活滿意度在高收入階層仍持續上升。
在國際比較中,若以情緒性幸福衡量,有些北歐國家(瑞典)在極高收入後可能會趨緩。比方說,有一篇文章利用瑞典的樂透得獎者的資料,發現在瑞典中樂透後,收入對「生活滿足感」的影響大幅上升,但對「心理健康」比方說會不會有精神疾病,則似乎沒什麼影響。
這回到一開始的定義問題:什麼是幸福?什麼是快樂?人是很複雜的動物,而幸福跟快樂有很多面向。但不管如何,從既有的研究來看,收入越高,人生的滿足感就越高,但是不是會因此在其他面向上(如是否覺得自己有自我實現、是否常常保持心情正向等等),倒不一定。
不患寡而患不均,相對收入也扮演重要角色:低於同儕的收入會降低幸福感,不過,隨機化現金轉移計畫未必產生負面外溢,有些甚至帶來社區層面的正面效果,這主要是因為發現金到地方社區,可能也讓當地經濟變得更活絡起來。
結語
開始提到,1972年,不丹國王吉格梅·辛格·旺楚克提出了一個叫做國民幸福總值(Gross National Happiness,縮寫GNH)的術語,這概念在2012年開花結果,是年,聯合國召開了一個高級別會議,主題是「安樂與幸福:定義一種新的經濟模式」。這次會議由時任秘書長潘基文及不丹總理吉格梅·廷里共同擔任主席,不丹成為了《全球幸福指數報告》的倡導者,並且最先提出了幸福總值的概念。
不過在這報告裡,不丹的排名是多少名呢?
非常弔詭地,不丹近年來沒有參加全球幸福指數的排名裡,所以只有早期的資料:

以不丹來說,平均排名全世界第九十,一度高到第79名,但排名最低的時候則掉到第97名。收入高等於越幸福嗎?從不丹的例子來看,答案仍然是:Y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