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闆說不用回公司,只要手機開著就好。」 這句話,聽起來很體貼,實際上很多人被它捆綁成24小時的候補球員。
不是所有的「On Call 待命」都不算加班。
只要公司限制了你對時間的自主處分權,那就很可能是工時。加班費不是福利,是義務。
🌱法律怎麼看「隱形加班」
在《勞基法》實務上,會看你被工作綁到什麼程度,大致分三種:
一、待命工時(在公司或指定地點)
你被要求留在辦公室或固定地點,隨時接手工作。這在法律上就是「工作時間」。
超過每日8小時,就該給加班費,沒有「友情價」。
二、值日/值夜(留守接電話、巡邏)
這種安排,勞動部在2022年已全面說不行。 現在只要是值班,一律算工時,要給加班費,不能用「輕鬆值班」包裝。
三、在家待命(手機開機型社畜)
重點不在你人在哪裡,在於你能不能自由安排生活?
✅ 可能算工時的情況:
公司規定你15分鐘內要到現場,你不敢洗澡、不敢買晚餐、不敢追劇,法院多半會說這叫「被綁住」,任列工時。
✅ 通常不算工時的情況:
只要求保持聯絡,沒有規定立刻回、也沒規定去哪處理,這比較接近「離線權」,不必算工時。
✅ 有一個加班鐵則:
只要你真的開始處理工作(回Line、開電腦、進遠端系統查資料等),那一段時間,100%是加班,沒有模糊空間。
🌱身為員工該如何自保
- 每次被交辦工作,用訊息留下證據(時間+內容)。
- 自行記錄開始與結束時間。
- 截圖保存,不要只靠記憶。
- 彙整後,理性提出補發加班費要求。
法律也站在你這邊:
勞動部函釋明確說,雇主使用通訊軟體交辦工作,勞工可以自行記錄工時並主張加班費。
🌳 Mio人資長小結
我看過許多員工不是累在工作量,而是累在「不知道什麼時候才算下班」。
公司管理如果靠模糊地帶省成本,最後付出的會是信任、士氣,還有勞檢風險。
真正成熟的管理,是把「工時」講清楚,不是把「責任」推到員工的手機裡。
你的武器不是吵架,是:紀錄、證據、規則感。這三樣,比情緒更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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