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個人的寫作教學的經驗,其中一個窒礙小孩子和少年人進步的重要因素,不是缺乏創意,更不是技巧不足,而是欠缺激情。這裡所說的「激情」並不是形容對事物投入多少熱情的Enthusiasm或者Passion,而是希臘的文學及哲學用語Thymos。這術語包含了思想、情緒、意志及動機的層面,也就是蘇格拉底描述人心靈的本質之一,是一種對尊嚴的渴望。
張曉風曾在〈談到寫作,最重要的是——〉(註)一文中談到,她認為Passion用在文學方面,「癡狂」兩字或者更傳神,而要驗證一個寫作人是否癡狂,只要看他是否經常不吃不睡不應酬不想錢而只專注於創作。癡狂的寫作人能耐得住磨難而從中獲得極大的喜悅及成就者,或可稱為有才,而張老師覺得可稱為「才情」——在才之上加上激情、熱情。
無論是才情、激情、熱情還是我所說的Thymos,重點在於寫作的人有沒有抱持終極目標,就是發展整全的人格。
人生而有尊嚴,才能發展整全的人格,而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人。人對自我有一種合乎尊嚴的認知,才能明白自己生存於世有何價值。當人逐漸工具化,由集團式意志取代個人意志時,人的尊嚴就會被貶抑,使人喪失對尊嚴的渴求,從而失卻自我價值,最終激情之火亦會煙滅。
寫作與人的尊嚴有甚麼關係呢?張曉風認為「才情」是需要維護的,寫作的人要「保持純潔,不要市俗市儈,卻也不是幼稚不諳世事,要善良要認真,但也不是老好人,必要時也要跳起來罵人﹗才情很可能因為年紀大了,現實了,江湖了,老油條了,麻木了,就消失了……」簡言之,就是有風骨。一個現實的老江湖、老油條,是不會有風骨的,他們就是市俗市儈,向現實低頭,向權貴卑躬屈膝,在大是大非之前,噤若寒蟬。這樣的人,是活得沒有尊嚴的。
學校要孩子從小就寫作,而評斷他們寫作分數的範圍,都只是內容、修辭、錯別字和標點符號,而我曾問許多在我寫作班上就讀高小的孩子,他們都不清楚這些範圍的標準何在;家長只希望孩子學會不同類型文章的寫作公式,到底那是不是孩子由衷之言,是不是他們真正的所思所感,都不重要,這樣的「訓練」(事實是學校鮮有教導學生寫作的)延伸至中學,問題就會逐漸浮現。孩子已不會亦很難藉寫作發展整全人格,因為他們沒有被培育屬於自己的才情,因而「風骨」亦離他們更遠了。這樣,恐怕當孩子長大成人後,他們只為了生存而生存,分數和酬勞才重要,而不是尊嚴。
面對學生千篇一律的寫作模式,我驚覺是僵化制度下的產物,學生壓抑內心的想法,把制度要求的東西寫出來,文章失去靈魂。我有一個學生,我鼓勵他把自己真實的感受寫出來,到最後,他始終把切合學校的要求寫下一堆違背真心的文字,使我感到錯愕和悲哀。盧梭認為人的自由是尊嚴和價值所在,我們實在需要設法幫助下一代重拾生而為人的激情,釋放被幽禁的靈魂。
(註)《明報月刊》,2018年11月號,頁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