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在生氣,但你為什麼生氣?」
「我不知道,只知道我很氣你剛剛說的話。」
我們與情緒共處了一輩子,能覺察情緒背後原因的人卻是少之又少,與外界的互動皆勾起我們的感受、情緒,並且交互影響著。
我們生活中必須做出大大小小不同的決策,但為了安撫中間竄升的情緒、以便繼續下去,
我們不自覺間讓決策往情緒靠攏,像是「誰對我不忠,我就公諸於世。」,無暇顧及往後還須共同執行孩子監護權。
這意味著大多數人都還做不到「理性」談判,因為我們被「情緒」影響了判斷能力
《哈佛法學院的情緒談判課》就是一本著重於情緒的談判書,不只分析了驅使人類決策的五種核心欲念,如:賞識、親合感、自主權、地位、角色,也提供實務上處理情緒以達成明智訴求的方法,不過為了避免爆太多雷,我只抽取其中一個篇章「尊重自主權」和大家分享。
自主權簡單來說就是「做決定的自由」
而尊重對象分為兩種,是自己、二是對方,尊重對方做決定的自由是件容易理解的事,但為何自己的也要尊重呢?
其實許多人在談判桌上並不具有最終決定權,也因此認為自己不需要多做什麼事,心想:「反正我也沒辦法決定什麼,對方聽我的幹嘛?」,但換個角度想,正因為無法決定、不代表官方立場,卻又能接觸做決定的官方,不就可以用更無害的形象、卸下對方的心防嗎?
站在非官方立場,不論怎麼釐清表達都不用擔心被視為最終意見,討論的空間才會比較大且舒適,當然,這也要對方知道你無法做決定,但能轉達甚至協助說服的前提下才會發生,這也是為何有些店面老闆假裝自己不是最終決策者,就是要保留談話的彈性,而不是立即被檢視哪些話可以拿來做為承諾。
尊重對方的自主權,其實一句話更簡單直觀:「
不要擅自作主。」
比方我想去蘭嶼玩,另一半卻直接訂了綠島的機票,想要三天兩夜,直接變成兩天一夜,卻現場再告知,小到情侶間、大到國際上,通通一樣必須事前多做溝通,這道理是很簡單,我們也都懂,
但為何人們還是恆常的因為不尊重而發生摩擦呢?
然而生活上的各種選擇決策這麼多,如果一一核對彼此的決策以推敲在意的事,那核對完可能已過了一百年...
書中提供一個方法,就是事先擬定好「知會、徵詢、協商」的事項:
- 知會-單純告知
- 徵詢-詢問意見、但決定權在自己身上
- 協商-共同交換意見乃至共同決定
事先針對某個議題發想,有哪些事項需要哪種決策方式,初步的意見統合後,就可以大幅縮減核對時間,也能夠尊重到他人的自主權。
不過我有興趣的,還是明明有書籍方法教我們了,為何對我們這些一般人來說,要應付這些經常發生的決策拉扯還是這麼困難?我們也很少和他人進行「知會、徵詢、協商」,除非是公事合約、談長期合作的場合,但對象若是親子、情侶、夫妻、朋友,我們就不見得事先會這麼做。
以我自己為例,對於想到要和親友提議「知會、徵詢、協商」
- 第一個反應:「幹嘛預設會爭吵?搞不好沒事發生啊。」
- 第二個反應:「都這麼熟了就不用了吧?」
- 第三個反應:「這樣好像顯得我很計較。」
因此真要使用的時機,往往會是一段關係中出現衝突時,才會被迫祭出這個方法,明明是一個彼此尊重、事前取得共識的好方法,在親近關係中卻會因為擔心成為一個「挑起事端」的角色、而選擇不去執行,其實有點逃避的意味在,但我們不想承認。
不想挑起事端,也不積極縮小認知上的差異,發生衝突後再疾呼自己的委屈,這些行為看起來很離奇,但大家一定都曾發生過。
還好這本書可以幫助我們一一檢視,對我來說,即使我在親近關係很難事先使用「知會、徵詢、協商」,但我還是可以先從「尊重自主權」開始,並用書中其他技巧方法應對生活上的難題。
我不認為這是本可以魔法書,一看就能立即上手,
這比較像是一個指南針,幫助我們找到方向,讓我們能逐步地往目標邁進
購書連結:
如果喜歡這篇文章,歡迎按個愛心讓我知道哦^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