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感覺,很像以前曾玩過的遊戲:「敵人就在你身邊」。 老闆指定我要負責做公司美編工作,我以前擅長是文字,對美工是門外漢,但仍硬著頭皮接下,還花很多時間努力學習,好不容易才勉強上手。
近日公司新進一名員工,在沒有知會一聲下,自己搶著做了同樣的工作,還自行呈給老闆。
我可以理解他想「求表現」的心情,以證明自己領薪水是有貢獻;但不免心情鬱悶,覺得這位新人太不懂得尊重他人。「這項工作明明是老闆指定我去做,對方也看到我很早就呈上去的作品,卻另外再做一件,是要故意凸顯我做得不好嗎?」
我一直認為這項工作既然不是我的專長,並非一定得搶著做;如果老闆願意,同仁之間其實可互相協調,看由誰負責。如此大家不必浪費時間做重複工作,也可避免「內部競爭」,造成內部嫌隙。
但老闆遲遲未做指示,只是「兩案並陳」,這種尷尬的「內部競爭比較」情形,只好一直持續下去。
我偶爾當然氣悶,覺得老闆為何如此鄉愿?不做協調裁決,讓內部氣氛不佳。
但聽了朋友的勸,也想起自己以前當媒體主管時的處理方式。
當時有員工向我抱怨,負責的工作被「踩線」,同仁之間搶發對方路線的即時新聞,以爭取點閱率與好成績;我那時也只是安撫地說,「沒關係,兩個都一起發稿,可以讓讀者看得更完整!」我自己也未做出明確裁示。
位置不同,思維與觀點不同
當上老闆或主管,看的是公司的「整體利益」;同仁搶發即時新聞,不論A同仁發稿、或B同仁發出,都會累積點閱率,組織總體成績就會往上;主管或老闆只管整體表現,哪會顧慮員工的心情感受!
何況很多老闆思維,員工彼此競爭更好,互相刺激之下才會努力做出更好成品;也有些老闆是「鴕鳥」,懶得去協調、溝通員工這些鳥事,因為一旦裁決就容易得罪人;兩案並陳,浪費的是員工的時間,又不是他個人時間,他才是最大獲利者。
站在不同角度,才能理解老闆、上司或公司其他員工思維;你無法改變老闆,也無法讓愛競爭的同事消滅他的「鬥性」,只能想辦法強化自己的功能,尤其是『老闆需要的功能』。
比如說美編工作,或許老闆覺得愈多人做愈好,他可從中擇一,你在公司的「可替代性」就偏高。
要試圖找一些特長,只有你能做得好,比如危機處理、應付媒體,甚至搭得上老闆的話題、陪老闆應酬等等功能。
你的功能愈強,可替代性愈低,才能坐穩位置,不怕別人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