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築
早上讀到一篇建築學文章,講東西方對待歷史遺跡的差別。東方偏向還原建築物的原貌,甚至有些地方不惜拆了重建;西方則偏向在原有基礎上的維護,完整保留其歷史痕跡。
這文章是東方人寫的,并沒有在評價孰優孰劣,只是兩種對待歷史遺跡的不同態度。但是嘛,這文章要是讓一個有探究精神的西方人寫,必然要追問:那些遷建的歷史建築,還剩下多少歷史意義?
這西方人必然不懂東方人對「原貌」的執著。所謂的歷史過程,展現了一些東西的衰退,展現了一些東西的進步。但傳統的東方,不惜讓歷史進程瘋狂循環,也要維護老祖宗留下所有一切最原本的樣子。並理所應當地認為,下一代人理應不如上一代,因為上一代吃的鹽,比下一代人吃的米還多!
作為藉口的傳統原貌
中國人向來以遵守將自己歸納為奴隸階層的條條框框為榮,無論道貌岸然的道德標準,還是迂腐陳舊的老傳統,任何諺語式的祖訓都有機會被一個諾大的家族奉為圭臬。因為這些是傳統,在心理上,聽傳統的犯了錯,就可以把責任推到老祖宗身上了。把怕擔責任無恥地歸納為「明哲保身」,倒也算是從元代外族的暴力統治起就在政治敏感的神經上烙下的「傳統」印記了。
規矩與規則
假使從規矩中抽離了「傳統」這個內在性質使其變為規則,在中國就變得不是用來遵守,而是用來利用的東西了。小至協議合同,大到國家法律,用文字遊戲鑽漏洞才是中國人玩弄規則的方式。記得之前偶然聽過一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的講座,在講法理時說道,「我們學法律不是要去遵守法律的,而是要去找法律漏洞的,不論辯護的律師還是修法的學者。」顯然,這位專家想當然地把形式和原則搞混了,把找漏洞這種後天目的變成了先天宗旨,這樣一來,學法律的就沒有維護法律有效性的負擔,而只要專注於培養像他們在二流大學的辯論會上超越了語言學範疇的詭辯,就得以在法律界吃上飽飯了。
「文件是用來約束別人的」,用這句話形容中國的大部分個體都不為過,只要權力達到有條件鑽文件漏洞的程度,就一定會在此時舉起程序正義的盾牌,從漏洞中得利,得的正是鑽不了漏洞一方的利。就像建一棟樓,規定的地方按規定造,規定不到的用豆腐渣塞,最終花錢按照樓的價格買了豆腐渣的,還是這些買了樓、繳了稅的人們。
稅與規則
反過來,制定規則的也愛故意留漏洞給自己鑽。就連繳稅,也變成了一門規則的學問。在大大小小的稅務規定裡,普通繳稅人的位置一直在被「虛化」——不切實規定義務,自然就沒有相應切實的權力,權力被歸給了大宗代繳稅者。打比方說,某大型手游公司出一款坑錢的抄襲騙充手游,賺了六十億,上稅和行賄各花二十億,那麼稅務在接下來的規則裡就會潛移默化地告訴人們,是這間公司繳的稅、履行的義務,而不是被坑錢的人繳的。那麼法律也就自然會保護這個代繳稅者,也更自然地忽視了在這個過程中只繳了幾十幾百塊稅的納稅人,納稅過程中權利和義務的規則被一個表象掩蓋和抽離,規則本身的漏洞也自然一起被模糊了——畢竟指不出表面的錯誤,原則上都可以是為黨服務的。
吃鹽相當厲害的老祖宗
規則是當代人定的,規矩是老祖宗定的,那麽既然老祖宗吃鹽比較多,當然是以老祖宗的方式定下的規矩更令「吃鹽論」的患者們信服。雖然也不一定是打心底裏信服,就像一開始講到的,要是錯了,就可以怪到老祖宗頭上了。
所以說,只要把「為黨服務」這種模棱兩可的條款變成一切規則的原則,再將這些原則偏差的規則變成規矩,愛守規矩的奴才就一定會展現自己一千年前祖上留下優越的被統治基因而欣然接受。這些規矩作為對被科學衝擊過的封建禮教制度的修復,再次將順從的民衆滾入歷史進程的循環。見到「盛世」的觀衆認爲自己在老祖宗的庇佑下非常幸福,至於自己的子孫,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