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失婚的日子,那叫一個煎熬。
沒有人可以依靠,沒有一個叫做家的地方能回,沒有人能說說幹話,每天回到租屋處,我對著空蕩的房間說著:「我回來啦!」有時都覺得好可悲。
但那是真的第一次,真正的一個人。
我當然知道我還有朋友,在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說我是有家人的。只是我很怕麻煩朋友,家人...那不提也罷。
總之,真的覺得就一個人,有點可怕。
沒幾個人知道我住哪,即使死在哪了也沒有人會知道。更不想的是,死了,還要被所謂的家人知道,或處理我的後事。沒有人可以寄託。沒有人可以期望。
我知道,造成這狀況的是我自己。和任何其他人都無關。就像那前半年的苦痛一樣,都是我自己造成的,我必須承擔。我必須面對內心對未來的恐慌和外在演出的無所謂。同時。
沒有誰是能真正相信的。我生命中對我來說最重要的一個愛人,一個蠻好的朋友,一起背叛了我。而我感到痛苦的,並不是背叛,而是欺騙。而是,其實她們真的從來沒有了解我過。
如果對我有足夠的了解,妳們會知道,我知道妳們在騙我。也會知道,我寧可妳們直接對我說,我都能諒解。但妳們選擇的是欺騙。這表示,這十幾年來,其實妳們根本沒有真正的認識我。
當然,這跟我的情緒表達障礙有絕對的關係。我也知道不能以自己的經驗去要求別人和我有一樣的觀察能力,畢竟每個人都不一樣。
通常結束一段感情,我最先會想的就是,我哪裡做得不夠好,我哪裡做錯了,也許我怎麼做會比較好,或者是一個,我也許還不夠成熟到談感情的念頭(通常會是這個)。
但是這次不一樣。我一開始就知道自己甚麼也沒做錯,卻要配合演出一齣鬧劇,這可笑的比任何段子都好笑。但我還是選擇了這麼做。也許我就蠢,也許我就笨,也許我就戀愛腦,甚麼理由都好,都無所謂。我只是很清楚...
我甚麼也沒有做錯。
卻就這樣被丟掉了。像是一件已經穿膩了的衣服一樣,被拿來當抹布用得又油又髒以後丟掉。
曾經我想,反正都到這年紀了,就算一個人也沒事的。我夠獨立,也夠堅強,最難過的時候我都撐過去了,還有甚麼不行的?如果再去談一段感情,再浪費下一個十幾年,然後再被丟棄,那樣,才真的叫可憐。
我想要,好好地為自己活一把。
到那時,我才開始真正的站起來。並不是再也不相信愛情。我仍然相信愛情,但,我更知道甚麼才是重要的。
如果連我都不愛我自己,憑甚麼能要求別人愛我呢?
當然,我知道如果自己陷入愛情,還是一樣會奮不顧身。但那時的自己,只能努力的讓自己的情緒好好維持平穩,先讓自己活下來再說。
一切,都得先活下來才能再說。
寫到這裡,那時的自己雖然受了那麼重的傷,但我已沒有任何自殺或自殘的念頭了。我有點接受生命的無常,如果生命要妳繼續活著,那一定有她的道理。所以我即使掉進泥淖中掙扎、痛苦、憂傷、哭泣、低落,我都不再想自殺或自殘了。
當然,也不乏會想,如果哪一天突然出門就被車撞死也不錯的這種想法。
但不會想要自己找死。
我不知道憂鬱症對那時或現在的自己來說,是不是已經比較好一點,或者是我的遊魂飄得太遠太舒適了。我真的不知道,再問自己,也沒有答案。
如果要活著,就要好好的活著,即便只有一個人,也要好好活著。
但如果真要定義怎樣才叫做好好活著,我也不知道。
是物質上的滿足?精神上的滿足?靈魂上的滿足?
感覺好像都是,又好像都不太對?
一直以來我想追尋的問題,我的存在到底有甚麼意義?這些問題,沒有一個能夠讓我得到答案,迄今,我仍在尋找這個答案。
我還是不知道,我為什麼要活著?我活著的意義是甚麼?我為什麼存在?存在的意義又是甚麼?
想要的答案不是因為愛不是因為受精卵著床這類的愚蠢答案。但這答案沒人能給我,即便是我自己也找不到。
那時的自己,真的不知道接下來如何。
會如何?該如何?真是一點頭緒也沒有。
這個遊魂般的我,就這樣飄啊飄的飄著找著答案,然而未來還是無情的一直來,但明天卻又永遠都不會來。
多少...覺得有些迷惘吧?那個時候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