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孤獨之中的#霸凌與自找霸凌的孤獨
早期就開始追蹤我粉專《張銓諮商心理師》的朋友應該會知道,我國中的時候有一段被人打到頭破血流的經驗。有人說被霸凌的經驗會影響人一輩子,這句話一點都不假,我就是這樣。
在這個篇章中,作者哈理斯的精神分析躺椅寫下:『一件有重要情感意義的事,若沒有他人的見證、看見、同理,甚至被相關的人士默默忽視與否認…這個痛苦的記憶就會漸漸無異於幻想或夢境…區分現實與夢境的潛抑失效了,使得情感(如恨)變得沒有方向與對象地到處漫延…當沒有人願意承認或承擔「當年」的責任之際,沒有人願意道歉,記得的人佯裝遺忘時,那個明明有方向、有對象的恨意,就會轉回頭傷害自己,讓人覺得自己不值得、讓世界變得不可信、讓關係變得過遠地渴望又過近地受傷』。
我想起三十幾歲的時候,有天在路上遇到十幾歲把我打的頭破血流的那個人,他看到我笑得很高興,還摸了我的臉,講了一些我已經不記得是什麼的話,但是我記得我心裡浮現的念頭是:「他怎麼可以表現得好像以前的事情從未發生過一樣?」。難道當年老師逼迫我們兩個站在講台前握手和好之後,這件事真的就過去了嗎?他媽媽來學校闖進教室跟我說:「你也沒怎樣」之後,這件事真的就過去了嗎?。當然不是!對我來說當然不是!可是那又能夠怎麼樣呢?三十幾歲的我,知道現在已經不能夠再做什麼了,我不可能揍回去,也不可能有任何法令能夠對他怎麼樣,可是我知道這件事不只是這樣。就像是作者說的,那傷人的恨意早已漫延,深入我的肉、我的血、我的骨隨,我成了唯一的被獻祭者。
後來,我還是走了上復原的道路,至於怎麼走的,細節是什麼,我在未來的文章中會提到。未來的事就留給未來囉!
P.S. 我的摘錄都是我自己親手打字的,壓力有點大,因為我知道作者對於文字的使用是非常精準的,怕打錯字沒辦法傳遞出他正確的意思。例如:前文的漫延一開始自動選字會打成蔓延,我看到就趕快更改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