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讓我感受到台灣跟丹麥公司文化最大的不同,也許也是北歐跟亞洲文化本質上的不同,歐洲注重追求個人發展,亞洲文化注重團隊和團體(奴性?)。當然工程師也有義務要盡力把份內工作做好,但最大的不同是不同部門之間輪調是很正常的事情,很多工程師或員工其實兩三年就會換部門,只要該部門有需求都可以跟外部的人公平競爭該職位,或自己尋找有沒有適合的職位,通常換部門原單位主管也都會給予祝福。員工留在公司反而對公司是利益最大化,因為從內部轉調的成本一定遠小於從外面找一個人進來training。
在這邊的公司他們希望你在這個超大的組織內,找到自己有興趣的事情,或是你對這個東西做了兩三年沒興趣了也可以換,這樣可以對公司發揮最大產值。但在台灣,看過太多人,剛畢業一進去分發到哪個單位,就在那裏待到退休,尤其是能源這種傳產,有種軍隊分發部隊沒得選的感覺。很多人為了錢還有家庭,可能沒興趣的事情一幹就是20年。但我個人覺得,讓員工找到有興趣的事情,工作來上班心情愉快,才會對公司發揮最大的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