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邀請父母寫下對孩子的期望。也分享了紀伯倫的《孩子》:
你們的孩子並不是你們的孩子。他們是生命對自身的渴求的兒女。他們藉你們而來,卻不是因你們而來。儘管他們在你們身邊,卻並不屬於你們。你們可以把你們的愛給予他們,卻不能給予思想,因為他們有自己的思想。
這樣的概念在台灣社會不容易被落實,很多當了父母的大人,回到自己的原生家庭,長輩還是用對待小孩的方式對待這些為人父母的大人,如果和長輩同住,也很容易面臨到教養觀念上的衝突甚至對立。
在想要改變長輩的觀念之前,父母可以先從自己改變起,將孩子視為「有智慧的生命體」,而不再將孩子當成自己的附屬品。
現代的父母,同時需要扮演三種角色:
- 在孩子前方,引導孩子方向,傳承家庭價值系統的「領導者」
- 在孩子旁邊,讓孩子可以安心和你分享喜怒哀樂的「傾聽者」
- 在孩子後方,欣賞孩子表演、鼓勵孩子成就的「喝采者」
最忌諱做為在孩子的上方,緊盯著孩子的「監視者」;
或是像懸絲偶一般,要求孩子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要符合大人期望的「控制者」。
過去我們成長的時代,左鄰右舍都在打罵孩子,社會氛圍也要求服從、威權,因此父母若採取上對下的教養模式,身為孩子的我們並不會太訝異。
然而現代的社會,民主的潮流勢不可擋,如果我們還採用過去的威權教養模式,只會招致孩子的反彈,最終造成親子衝突與裂痕。
什麼是民主?或許還需要長時間的辯論與實踐。但運用在教養上,我們認為「民主式教養」包含四個要素:
- 自由-孩子需要有最大空間的自由,但並不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而是要搭配責任。
- 責任-隨著孩子年齡與能力的不同,要擔負的責任程度也不相同。一杯水打翻了,一歲的孩子會需要父母帶著他去清理、三歲的孩子可以清理但無法完全乾淨、而五歲的孩子若經過練習,則可以完全的清潔好。在過程中,最擔心父母說「走開!我來就好!」這句話不但否認了孩子的能力,更養成了孩子不想面對自己行為的逃避心態。
- 平等-父母的生活經驗一定大過於孩子,因此我們談的平等,是生為一個人的生命價值平等,因此同時需要搭配尊重。
- 尊重-要先由父母尊重孩子示範起,被尊重過的孩子,才有機會練習尊重別人,因此互相尊重,是整個家庭團隊最重要的任務。
因此我們總括為兩句話:
自由且承擔責任,平等且互相尊重
坊間在教養的派別,大致分為三類:
- 完全以大人為中心-正如大多數父母的兒時經驗,大人的命令是不可違抗的,要配合大人的要求與標準
- 完全以兒童為中心-為了改變過去的威權教養,有部份家庭以為必須完全以兒童為中心,孩子想爬高要滿足他,即使他爬的是別人家的電視櫃;孩子想跑的時候要滿足他,即使他跑的地方是圖書館
- 以「家庭團隊」為中心-幸福教養在推動的,是以家庭團隊為中心的教養模式,因為家庭是孩子面對的第一個社會(團體),因此在當中,大人的需求要被滿足、孩子的需求也要被滿足時,就有很多的對話和討論的空間,彼此找到最和諧的方式運作,也帶領孩子練習在社會團體中的進與退。就像是跳雙人舞一樣,不會一個人一直前進、另一個人一直後退,而是相互協調、你進我退、你退我進,找到最舒服的合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