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一再發文、三令五申校方和教職員萬萬不可提供含糖飲料給學生,已經不是新聞了。2017年教育部長潘文忠回覆立委質詢時,宣稱已經透過「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和「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等文件,規定高油高鹽高糖飲食不得進入校園。(但我看了法條覺得只規範午餐和合作社,並沒有管到教職員)某地方教育局就是特別乖巧。但是! 還有一種人是學校很為難的,就是家長。運動會、校慶、校外教學...... 總有熱心的家長提供一些飲食給全班小朋友。如今有了這兩張表格:即日起想提供小朋友飲食,可不是一時高興就可以,必須經過申請審核。說起來這樣管制也沒有錯。畢竟萬一出了事,總要有人負責。只不過,這麼針對校園的含糖高鹽高油,效果到底有多少? 畢竟胖子又不是一口吃的,孩子在家吃什麼你管不著,從2017到現在也七年了,教職員不准給孩子吃東西,全國學生體重管理,有效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