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換過不少工作,其實顯少看到前人留下完整的交接清單,通常有一頁A4紙把工作項目大綱列出來就已經不錯。依照工作的屬性和複雜程度不同,的確交接清單能寫到什麼程度差異很大。像是之前在私人企業擔任行銷企劃,工作性質是依照每次接的專案,而離職時間點也通常會安排在一個專案告一段落的時候,所以清單就不會非常詳細,可能是交接一些保管的資料、公用的帳密、客戶資料等等,而不可能去分享太細的工作過程或企畫內容,畢竟這是各人的本事。
我轉換到公職後,因為工作內容相對是比較固定的,每個職位都有固定的工作項目,而且那些項目要依循的法規、使用的網站或系統可能都是滿固定的,還有每個時間點可能有些固定要填報的資料,這些都需要有交接清單寫清楚,不然往往可能會很麻煩。
我個人是每一次的調動,包括商調或是離職,都會寫出一份完整的交接清單,這對長官會是比較好的交代,也能清楚證明自己在任職期間認真負責完成了哪些事情。雖然有些工作真的很複雜,對應的法規很多又常常變動,但還是要盡量寫下來,寫的過程可以整理自己的思緒,對於來接任的新手也比較容易上手,減少以後麻煩你的機會。
還有一點很重要,交接清單要有邏輯,這樣子搭配在面對面交接時也比較方便講解。我很受不了沒有邏輯的交接,因為很多人在交接時喜歡平舖直述並且一下子跳到執行細節,但不同單位可能整個組織架構就有很大差異,所做的工作內容也是邏輯思考性有很大差異,如果採用平鋪式講法,吸收很慢,有限的交接時間內可能只能先硬記下來,事後自己操作時又會遇到很多疑問。因此,若來接任你的新手,他的前單位工作跟你現單位工作可能不只工作內容有差異,使用的工具和對經費的運用也有很大差異,建議要先講解一下組織和工作的整體差異性,包括可以用的經費來源、是否面對民眾、主要依循哪些法規…..等等,然後再進入實際工作項目的大分類、中分類到執行細節,這樣子的交接會比較有效率。因為我自己好幾次都是被模糊的交接,甚至完全沒交接(有一次還連什麼檔案資料都沒留,只有亂七八糟的一堆紙本,花很多時間自己去摸索),因此建議把交接清單做好,對自己和新手都好。
離職預告期
勞基法對於雇主和員工都有離職預告期的規定,同樣都是依照工作時間的長短影響預告期的長短,規定如下: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所以一般來說,約定俗成的觀念會以30天當作一個預告期。
而對於公務員來說,離職時間的規範在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12-1 條,
一、公務人員之辭職,應以書面為之。除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不得拒絕之。
二、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應於收受辭職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准駁之決定。逾期未為決定者,視為同意辭職,並以期滿之次日為生效日。但公務人員指定之離職日逾三十日者,以該日為生效日。
綜上所述,不管是勞工還是公務員,最好都要30日前提出離職的請求。然而,實際執行上,其實有很大的不同。
預留離職程序時間
我在當公務員之前有過八年多的勞保年資,當然也有過幾家私人公司離職的經驗,深深覺得在私人企業的離職單純快速多了,而且我少說也換過五家公司以上,沒有因為離職被刁難過的經驗。
然而,在公務單位,因為對公務員來說,「離職」是很少見的選擇,離開那個單位絕大多數是因為轉調到其他單位,或是退休。所以在離職這件事情上,可以參考的標準和經驗實在不多。
我會建議,公務人員的離職,要抓真正離職日30天以前的時間提出,雖然有法律保障,提出辭職書之次日起30內,機關應該要做出准駁之決定,同法又規定除非有危害國家安全或法律另有規定,一般都是要同意的,但實際上執行起來,有可能簽呈卡關的速度會比想像中久。而公務員要離職,要等到簽准後才能辦理後續相關程序,越大的單位,要跑的程序就越多,要蓋章的關卡就越多。以我的例子來說,光辭呈就跑了整整一個月,中間經過19個不同人電子簽章,若我真的是抓我離職日前30天才提出,根本來不及跑後面的程序,對,沒錯,辭呈跑完還有其他程序。而且,公務人員離職,還要填寫離職原因調查、公保和退撫權益選擇書,真的是比私人機構離職複雜多了。
而且以我來說,身上揹了很多各式各樣的窗口身分,還有保管的財產,都得要等辭呈簽准後才能一一交出去,最後才在真正離職日前一段時間跑離職流程,又是要經過很多單位簽核。
因此,離職前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要設定好時間,何時該提出辭呈很重要!!
預留交接時間但不要太長
這一點我真的思慮不周全!分享出來希望各位以後避免重蹈我的覆轍。
我就是太假會!想說因為公務員要補人的程序也是非常麻煩,加上就算順利徵聘到新人,可能對方前單位也會扣人一段時間才放,所以我抓了一個兩個月的緩衝時間,想說讓單位可以有充裕的時間找人,我也願意幫忙做好交接。
結果,長官根本沒有在感激你為單位著想,當他怎樣挽留都留不住你的時候,就見笑轉生氣,沒有想要好好處理徵人的事情。
我目前就處在一個「辭呈已經簽准,但還要一段時間才能開始跑離職流程的狀態,交接清單都寫好了,但還無法把各種身上綁的窗口任務交出去」,當然也有朋友建議,那就把假請一請擺爛到離職啊,但我的個性就是無法這麼做,而且誰願意幫我點這麼長的代理呢?
因此,奉勸各位,抓準自己的離職程序時間就好,不用幫單位著想太多後續徵聘人的時間,頂多預留個一兩個禮拜給單位做交接就好,這樣子才不會讓自己尷尬期太長!
設定工作停損時間點
要評估身上所有工作能夠清楚交接時間點,設立一個停損時間,最好是在交接時能把工作處理到一個段落,比較有利交接。一般來說,如果是能體恤下屬且清楚下屬工作內容的主管,也會希望你交接上能夠切一個乾淨俐落的斷點,最好不要再快要交接前還去處理一個大型專案,越複雜越難清楚交接。此外,若你的工作內容很多元複雜,最好一邊做一邊留下每件事情的進度,不然真正離職後光接電話就會手軟,除非你要能狠下心來完全不接前單位的電話,但通常在不想打壞關係的狀況下,這種前單位或是接你工作的新人打來求救的電話,還是會摸摸鼻子接起來幫忙,但是萬一遇到一個能力不佳的新手,可能問題會很多,這時你若有一份寫得很詳盡的工作交接清單,至少可以請對方先看清楚再來問,省卻一些麻煩。
不要因為想著「反正我快離職了」就改變原本的工作步調太多,不要為了擔心做不完而做太快,因為沒有人會感謝你,有的老闆還會在你要離職前多給更多工作,想說要利用你到最後一刻(相信我,我遇過);也不要故意慢慢做或是開始推卸責任,畢竟工作的圈子其實很小,除非這次離職你就打定主意不再做任何工作,不然即使領域不同,前公司多少還是都有可能會影響你的未來職涯。
有時候因為已經預知自己何時可以走,心態上會開始放鬆,一些不敢講的話也會可能不小心聊天過程中講出來,這是有風險的。
職場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當你的位置要轉變時,或許本來跟你同仇敵愾一起批評某個討厭長官的同事,會突然把你私下講的話去跟長官邀功以求組成同一陣線,特別是在要打考績之前,很多人會變成你不認識的樣子。
也有人總是不停追問「你離職或轉調的真正原因」,即使你真的就是因為要返鄉、要結婚、要轉換跑道等等原因,他們還是不相信,就是想聽到你說出來一些他們期望的內容或是可以八卦的內容。這些,都請務必不要輕易放鬆的去亂聊,對自己真的沒有好處。
當你預期離開的時間很明確了,除了逐步將手中的工作切一個時間點交接之外,如果有新進來的專案,在處理上要思考好時程,以避免被綁住。當然啦,前提是老闆心態,也曾聽說有長官故意在人家要離職或商調前還故意交辦一些困難的工作,說沒做完不能走,導致新的單位要苦苦一直等,甚至可能會等到放棄的。這一點的確不容易,有的長官很貼心,會留給你辦相關離開程序的時間,甚至體貼你還有很多假沒休完提醒你要休一休再走,很多公務員是任勞任怨假都休不完的,我就是連續好幾年光是十天以內的特休都沒休完,甚至連加班補休也都沒休完,但這種貼心長官太少了,不但不會幫你想到休假,還常常休假期間煩你,更可能在你都要調走了還給你大工作,這時後,請記得據理力爭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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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不管是在私人企業還是公部門,不管是轉調還是離職,如果你的個性跟我一樣不是一個願意擺爛的人,那麼真的好好做好交接吧!這是一個大學問,也會影響你後續職涯的發展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