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蟲館看到了一段關於「貝茲氏擬態」(也稱為貝氏擬態)的描述,其大意是:貝茲(Henry Walter Bates)在亞馬遜流域研究昆蟲時,他發現有些有毒蝴蝶具有明顯且鮮豔的斑紋,同時也發現另一些無毒的蝴蝶長得和這些有毒的很像。貝茲認為,這是無毒的蝴蝶透過讓自己看起來像毒蝴蝶,來讓捕食者不願意吃牠們。
但這段敘述在我看來有相當的漏洞。因為他首先接受了「只有有毒的物種才會長的鮮豔」這個「警戒色」的預設,然後才去檢視那些「明明沒有毒卻鮮豔的物種」,所以才得到這種「牠是為了假裝自己有毒」的結論。
在我看起來,相同的觀察其實應該要可以得出截然不同--而且更加單純的結論:一個物種的色彩是否鮮豔,與牠有毒無毒沒有直接關係,而更大程度上取決於牠的生長環境與生態。也就是說,並不是某些物種「模仿」另一些物種,所以牠們的顏色相近,而是即便物種不同,只要環境相似,就容易有更相近的外觀。
事實上,從保護色的邏輯來看,這種更加單純的假說也是合理的。譬如在相同顏色的環境中,不同物種會發展出相似的保護色,但這不是因為牠們彼此模仿,而是因為牠們試圖去融入牠們的環境。所以,即便存在著某種「模仿其他物種的擬態」,那個原因也可能更單純,「因為這就是一個充滿這種物種的環境」,所以其他生物也更容易長得像牠。
如果我們進一步去思考「警戒作用」的邏輯,譬如從臭鼬的臭氣出發,我們知道,牠並不是基於某種符號形式的倫理邏輯,譬如:「我有大紅色,意味著我有毒,你不應當吃我」。而是,如同捕食者會被臭氣趕跑,鮮豔的顏色對於牠的捕食者而言有某種排斥力。也許是因為那與捕食者通常食用的食物有差異非常大的顏色,或者,就像臭氣一樣,那種色彩基於某種原因讓捕食者生理上產生厭惡。
如果是這樣的話,和有毒無毒根本無關,那些被指認為「貝茲氏擬態」的物種,無論牠的鮮豔顏色是因為整體環境使然,還是真的學習了那些有毒物種,牠都不是因為「想要讓自己看起來有毒」,而是,那種顏色是捕食者討厭的顏色,生長成那種顏色,存活率會更高。
在貝茲的研究之後,許多生物學家與觀察家在世界各地陸陸續續發現了很多「貝氏擬態」的案例,然而,除了貝茲在亞馬遜流域發現的那些案例之外,其他案例中,「擬態者」與「被擬態的對象」其實長得都沒有那麼像。於是「模仿得如此不精確真的有用嗎?」的討論成為了擬態理論必須面對的一個重要問題。
但如果根本不是那樣運作的呢?如果物種們就僅僅是因為環境相似所以長的相似,或因為相似的色彩對捕食者而言有相似的「反胃效果」才長得相似。那麼,從一開始就沒有「想要欺騙捕食者,讓牠以為自己是另一特定物種」這件事,也就沒有「不夠像」的問題了。
我不是專業的生物學研究者,也許我的這種假設能夠被研究者輕易地推翻。但另一方面,從外行人的視角來看,有時說不定反而能繞過傳統的束縛,看到一些專業研究者漏掉或過快排除的可能性,給出一些值得參考的新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