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要圓融,處事要方正」,這句話似乎早已被華人世界定義成職場上的金科玉律,也就是不容改變工作守則。
很多名人、公司主管都說,工作久了,原本個性有稜有角、有主見的我們,被歲月磨淂平滑了。
曾經我有一個主管,希望在我離職前,和一位原本就打算「老死不相往來」的另一位主管上演一齣大和解戲碼,原因是山水有相逢,多一個朋友總好過多一個敵人,因此善意地表示願意幫我安排一場把話說開的場合,但被我一秒拒絕了。
這位主動幫忙安排的主管的出發點並沒有錯,每一句拆開來也都是對的,但為什麼要拒絕呢?原因是這另一位主管並不符合我對工作與場域的價值觀。
工作就是投注自己的生命、時間、精力來完成公司所託付的任務,而工作場域就是進行這些任務的地方。一來我不認爲他的工作表現符合我對工作的價值觀,因為身為平行主管,我看得相當清楚。二來我認為他對於工作場域也沒有足夠的尊重,在辦公室裡物色對象,並高調交往,最後產生「衝突理論」(John Gottman)、「心理學邊界理論」(Boundary Theory)裡所描述的負面現象,並影響到工作效率、甚至產生利益衝突。
這其實是價值觀的不同,就算日後山水有天又相逢,水仍然撞上山,山仍然擋住水而不斷沖刷、侵蝕,畫作裡美麗的山水環繞的祥和景致並不會出現。
每年年終,公司總是要開始進行一大堆的會議,預算會議、檢討論議、展望會議,甚至是純粹消耗年度預算的度假會議,免不了要同仁提提對公司的建議。
而這時,頭頂上的天線就要豎起來了。
“我認為公司官網的定位與執行方式有問題、我認為營運手法可以更精進,我有一些具體的想法,但這些都不在我「本分」應該做的範圍內,但又覺得怎麼都沒有人願意說、願意做,怎麼辦?”
這是我在兩週前被問到的真實案例。
做人不必太圓融,但也不用太白目
身為一個成熟的工作者,圓融不代表意見只能隱忍吞下,而是找尋適當的管道和方式發出聲音。以上面這個個案來說,我們看到的範圍代表我們的眼界,如果我們屬於成長型人格,很自然可以看到公司有許多可以改善的地方,甚至也是主管判斷我們還有沒有自我提升能力時的一個重要標準。
重點在於使用兩個方式:
如果層層關卡在進行大會議前都有八、九成共識了,就提出,勇敢讓人聽到你的意見,即使對少數人來說可能會覺得你不圓融,因為管太多了,害他們要多做事了,但你出發點是為了公司(為了部落?),甚至已經獲得的主管、甚至主管的主管認同,就提出吧,過度的圓融就是過度的討好,結果就是沒有作為。
處事不用太方正,但也要知變通
處事方正很經常出現在小學生的生活裡:「老師!他午睡沒有趴下!」、「老師!他在走廊奔跑!」、「老師!為什麼他上課可以吃東西?!」,告狀、抱怨,然後就沒了。
對於一個成熟工作者來說,處事當然需要方正,這是形朔成正面人格特質,也是成就職涯持續成長的重要基礎。但我們已經長大了,既然已經身經百戰,怎麼能停留在告狀、抱怨的小學生階段呢?把你的計劃做好,告訴大家這是可行的,並以同儕的角度,小規模地帶著大家做一遍,我們來驗證看看你的做法是否更好,如果更好,那就擴大執行,如果沒有,看看自己是不是想錯什麼、做錯什麼了,當成下次提出建議時的思考、行動沃土。沒有一家公司是不需要進化的,只要眼界不被失敗自我限縮,總還是有提出其他方案的機會。
所以「做事圓融、處事方正」只是極端簡化下的口號,你其實可以不必太圓融,處事不用太方正,只要方法正確,依然可以暢所欲言又過得幸福快樂。
衝突理論:Conflict Theory
職場愛情可能因情感與工作角色的混淆而導致衝突或分歧。根據心理學家 John Gottman 的研究,戀愛伴侶在職場中的互動若因意見相左或關係破裂,可能對團隊合作產生負面影響,進一步降低整體工作績效(Gottman, 1994)。這種情況尤其容易發生在高壓或高度協作的職場環境,因為工作和情感角色的界線模糊,導致個人難以在專業與私人關係間有效切換。
心理邊界理論:Boundary Theory
Ellen Kossek 提出,職場中模糊的工作與私人生活邊界,可能對員工的心理健康和工作效率帶來不良影響(Kossek & Lautsch, 2008)。當職場愛情導致這些界線進一步被削弱時,員工可能面臨角色混淆,增加工作壓力與情感負擔。此外,未能有效管理情感與職業責任的平衡,可能使員工陷入心理疲勞,進而降低專業表現和團隊整體效率。
參考文獻
Gottman, J. M. (1994). What Predicts Divorc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rital Processes and Marital Outcomes. Psychology Press.
Kossek, E. E., & Lautsch, B. A. (2008). Work-life boundary management styles in organizations: A cross-level model. Organizational Psychology Review, 2(3), 152–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