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校事會議之討論,報載有人主張「輕微或單次親師生衝突,也都必須進入調查程序」會導致「零管教」。此可見設計一套校事會議之前的溝通機制來減少親師衝突之重要,但不該是設計過濾當事人檢舉權或廢除校事會議的機制。而且,報章報導有人所採的主要主張,竟然是「學生出現偏差行為時,教師給予明確且相稱的處置,能讓全班同學在觀察中預見行為邊界,從而學會自我控制」,這種做法與公然霸凌的界線根本很難區別,這恐怕也是大大小小爭議的主要來源之一。因為,應該沒有人反對教師應該管教學生、可以管教學生,也應該不會有人反對某些情況下教師應該做處置作為同學的示例,但可能因為傳統的某些教育觀念(過於強勢,過於理所當然,過於以高視下,過於傾向訓誡約束而忽略輔導引正等),導致教師理所當然在做這些處置時,疏於考慮現代社會宜做的調整,導致承受的一方(學生或家長)受到傷害,難以接受。此情況,單純責怪受到傷害的一方之提出異議,或責怪教師方做管教行為,似乎都不妥當。於是,如果各執一詞,最後只好進入仲裁制度,也就是校事會議。如果校事會議公正公開辦理,這是保障各方權益的必要,不宜廢除。但在進入校事會議之前,是否應該先做足夠的溝通?
現代社會中,教師及老師觀念多元,新世代的小孩與大人的觀念也有很大差異,彼此間對一件事的做法很容易有不同看法,這幾乎是必然可預期的。這是必須被認知到的背景,意識到這個背景,心態上才能正向的坦然面對。其次,回到問題的最根本,爭議之發生,往往是小孩或家長感到受到傷害,要解決的是同樣的傷害不要再發生,以及減少傷害的後續影響。而這部分非常非常需要教師與家長、學生間的溝通,不宜套上各種僵化的理論堅持己見,或者習慣於過往傳統的某些觀念,而忽略真實存在的傷害。以上述所舉為例,「讓全班同學在觀察中預見行為邊界」,不能以犧牲犯錯同學的尊嚴或激發社會性退縮心理或強化叛逆反抗心理為代價!教師必須依不同場景採取不同的做法,且有的情況不適合運用此類方法(所以輔導方面的知識與能力加強非常重要,傳統上一個口令一個動作的教師權威並非處處適用)。如果教師有此認知(非常非常重要),不僅可減少爭議之發生,也是實質上提升教育的品質!萬一發生爭議,也才會真正願意溝通後續的處理!如此,也才能真正解決或改善問題!
2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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