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書評強調持平精神
書評,顧名思義,就是針對一本或一本以上的書,介紹其內容大概,描述其主要特質,並予以評價。換言之,書評的功能在於以公正客觀的立場,指引全書大意,以及批判其內容與形式的高下。所謂指引,是描述性的介紹,批判則是價值性的鑑別,兩者兼而有之,方得稱之為「書評」。
學者沈謙認為,書評通常有二種寫法,一為感性的讀後感,是憑個人直覺,敘述讀後的感受;一為知性的評介,此須顧及全書,作一番理性的整體分析,除指出該書之優缺點外,還要與其他作品相互參照比較,斟酌給予適當的評價。感性的讀後感偏向主觀,容易流於印象式批評;知性的評介比較客觀,寫作態度嚴謹,接近於學術性的文學批評。關於書評的種類,分法各有不同,顧敏〈書評之寫作型式與內容〉將書評分為摘要型、論述型、源考型三種,沈謙則視其寫作性質,增加為五種,包括:介紹知識性書籍的論述型、作重點式介紹的摘要型、多半是專家評專書的源考型、將兩本以上書籍相互評析的比較型,以及屬於一般讀後心得的感發型。雖然有上述分類,但在實際進行書評寫作時,基於書籍的特色與表達的需要,往往因時制宜,會將數者融為一體,是以書評未必能嚴格劃分種類。
不管是學者、作家或一般讀者,只要擁有自己的觀點,都可以是書評的撰寫者,然書評寫作時,應強調持平的精神,不容許個人的好惡作祟,也不可先入為主,武斷地搬弄教條,還得秉持謙虛的態度,因為謙虛才能夠容納真理。更重要的是,評論者要將個人的實際知識或同情諒解,滲透於評文之中,才足以讓人信服,進而引發共鳴。值得警惕的是,書評之寫作很容易產生以下毛病,諸如曲意奉承、諛揚備至,在無形中散佈謊言,行使騙術而不自知,是謂可鄙;或者強詞奪理、存心挑剔而威勢凌人,是謂可憎;當然把他人作品抨擊得一無是處,自己則聒絮連篇,繁徵博引,流於炫耀賣弄,是謂可恥。有心從事書評寫作者,當引為鑑戒。
(二)書評是文學批評的藝術
書評與文學批評關係十分密切,文學批評家與書評家有時是分工者,而又往往同為一人。「文學批評」乃是一種以「文學」為特定對象的「批評」工作,批評的過程中,不但有「理論」做為基礎,且常不只是一種理論而已。書評通常是文學批評原理原則的具體運用,用以對一切文學作品作適當的「解釋」和「判斷」。此批評的解釋與判斷,在於使我們對作品的特色和價值,具有深澈的理解以及清明的感覺。如果書評家對批評原則的蒐集與構成,有新的貢獻,亦能豐富文學批評科學領域的內容,是以有「好的書評很接近於文學批評」或「書評是一種文學批評的藝術」這樣的講法。
評論家沈謙認為,文學批評有三層次,即(一)主觀的欣賞、(二)客觀的研析、(三)透過客觀的研析而得出的主觀理論;他並且指出,實際的文學批評過程可被概括為闡釋、衡鑑、比較、評價、立論等五項。總之,文學批評必然運用到相關的理論和知識,其中源自西方的批評派別很多,諸如傳統批評、形式批評、心理分析批評、神話與基型批評、表象批評,以及亞里士多德批評、女性主義批評、文類批評、觀念史批評、語言學批評、現象學批評、修辭批評、社會學批評、背景批評、結構主義批評、風格批評……等等。以上各家各派,都只是一家之見,隨著時代演進,更多新的批評方法推陳出新,不斷出現,像後殖民論述、酷兒理論、文化批評、文本理論、主題學理論、後現代理論、身體理論、空間理論、新馬克斯主義等皆是,如今從事文學批評而不用理論似乎就表示自己落伍了。
他山之石固然可以攻錯,但任何從事文學批評者必須明白,每一種理論無論如何完整周備,都不免「蔽於一曲,闇於一端」,很難做到圓融通解的境地,如果過度重視理論與方法,甚至於機械化的直接套用理論模式,便可能反客為主,顛倒了文學與文學批評原本主賓的關係。也就是說,「理論」不應是從事批評的唯一方法。從事文學批評者應注意到,文學批評需要理論之根據,但理論不等於批評;文學批評須講求方法,但不僅僅只等於科學方法;文學批評須參考外緣資料,但資料之整理蒐集不能算作文學批評;文學批評對象包括作家與作品,但最終結果必須集中在對作品的批評;文學批評的作業內容至少須涵蓋對作品的分析、解釋、評價,沒有評價的批評只能算是文學分析,不是文學批評。以上在在值得有志從事文學批評者三思。
文學批評家必須將其知識、卓見,用於對作品作深刻而細微的品味或鑑賞,此乃文學批評的一項重要實踐,也正是和書評的工作相當的。如今,作家論、作品研究、專題論評與研究等,都可以說是以書評為基礎的、較為深入專門的文學批評,這是十分重要且深具價值的工作,然而不可否認,這樣的工作必須投注極長的時間,以及耗費大量的精力,故其普遍性、機動性、時效性均遠遠無法跟書評相比。
作家對於與自己有關的書評或文學批評,因其褒貶而產生所謂的愛恨情結,其實只要書評家或文學批評家無私地精讀作品,予以分析、探討與評價,而非惡意地無的放矢、肆意撻伐,儘管被指出作品的不足與缺失,作家都應以平常心來接納、參考,畢竟值得評論的作品,即使非至善至美之作,也必定有其價值和影響力,或是具備了如夏志清教授言的「獨具慧眼」以及「耐人尋味」的優點,作家理當為自己的作品達到「起評點」,獲得討論與受到注視而感到欣慰。
(三)提升文學批評的藝術境界
今日出版發達,書海浩瀚,知識爆增,讀者對於披沙揀金的書評之需求,尤甚以往,書評的寫作與發表顯得益加重要,而文學批評當然也不能只停留在書評、書介及導讀上,否則文學批評將永遠只能做為文學創作的副產品及附庸,無法建立主體性的地位。由臺灣近年來多元批評論述之現象來看,文學批評的各種論述,已不僅是詮釋作家心態、考證文本源流、做為文學的附庸而已,優質的文學批評甚至可以和創作互為發明、互為因果,文學批評的地位可說得到具體的提升矣,學者鄭明娳更期待著,文學批評和創作一樣,具有創造性,猶如聖母聖神受孕,上帝藉瑪利亞之軀使耶穌誕生;而理想的文學批評藉由批評的對象孕育評論家的思想,本身也成為一種特殊形態的「文學創作」。
雖然國內的讀書風氣未能與出版事業的蓬勃發展形成正比,特別是成人普遍不愛讀書,書市消費的主力往往是青少年。所幸政府有鑑於此,已不斷在推動書香植根工作,是以我們對閱讀的未來願景仍然抱持樂觀,同時也期盼更多有心人加入書評與文學批評寫作的行列,憑藉知識、學養、觀察力、分析力、判斷力,構建一套自己的美學標準,寫出或知性或感性、生動優美、深具可讀性的書評,提升文學批評的藝術境界,一起為建立書香社會而奮發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