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部分工時、短期工作人員之勞保投保薪資應如何申報?
✅部分工時人員 (受雇主輪派/持續維持僱傭關係)
- 指的是工作時間較一般全時工作勞工有相當程度縮短,受雇主輪派定時到工、*〔全月均在職者,勞保應整月加保〕,並按其*〔整月薪資所得總和〕,*〔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之等級金額申報月投保薪資,並請於加保表上註明「部分工時」字樣或於「部分工時者請打ˇ」欄打ˇ。
- 如月薪資總額低於部分工時人員勞工保險投保薪資下限11,100元者,則請按「部分工時勞保級距表」之等級金額申報。
- 例如:
某部份工時人員每週輪派到工5次,每次2小時,時薪220元,月薪資總額為8,800元,勞保應申報全月加保,月投保薪資填報8,800元,並請於加保表備註「部分工時人員」或於「部分工時者請打ˇ」欄打ˇ,勞保局受理加保時將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自動歸級為9,900元,勞保月投保薪資自動歸級為11,100元,並計收全月份的保險費。
✅短期工作人員(沒有全月在職)
指未全月在職,不定時到工者(例如臨時工短暫受僱幾天),則請於到職當日申報加保,離職當日申報退保,並*〔以同一工作等級員工之月薪資總額〕申報勞保投保薪資。
✅什麼是同一工作等級員工之月薪資總額?
《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10月18日勞保2字第1020140556號函》
按日計薪勞工之月薪資總額尚未明確者,應以投保單位比照同一工作等級勞工之月薪資總額,按分級表之規定覈實申報。
- 查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係指由投保單位按被保險人之月薪資總額,依投保薪資分級表之規定,向保險人申報之薪資;被保險人薪資以件計算者,其月投保薪資,以由投保單位比照同一工作等級勞工之月薪資總額,按分級表之規定申報者為準。
- 又同條例施行細則第27條第2項規定,投保單位申報新進員工加保,其月薪資總額尚未確定者,以該投保單位同一工作等級員工之月薪資總額,依投保薪資分級表之規定申報。爰與雇主約定以日計薪,且月薪資總額尚未明確者,應以投保單位比照同一工作等級勞工之月薪資總額,按分級表之規定覈實申報。
行
《勞動部106年7月24日勞動保2字第1060140323號函》
部分工時之新進員工,其投保薪資申報相關疑義
- 一、有關部分工時之新進勞工,如勞資雙方已約定固定時薪且預排出勤時數者,基於保障勞工權益及兼顧投保單位申報投保薪資作業之便利性,經參酌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27條第2項規定及本部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10月18日勞保2字第1020140556號函示之精神,投保單位應以排定相同或相近出勤時數之同一工作等級員工之月薪資總額,據以申報該新進員工之月投保薪資。
- 二、另勞工到職當月未足月致實領薪資報酬較低者,其性質與前開施行細則第27條第1項所稱「每月收入不固定者,以最近3個月之收入平均為準」之情形有別。為增進渠等權益,該到職當月之薪資不宜併入最近3個月之收入平均申報月投保薪資。
- 例如:
勞工月到班1日,每日1,000元, 全月薪資1,000元。
月實際工資應填報:28,800元(同一工作等級)。
依勞保級距自動歸級為:28,800元,並計收1日保險費。
🎯《口訣:預計到班日數 X 日工資 = 判斷同一工作等級 = 勞保級距自動歸級》
部分工時、短期工作人員之勞退提繳工資應如何申報?
✅部分工時人員(全月在職)
- 是指受雇主指派定時到工者(例如固定每月工作4天),其整月均屬在職狀態,單位在辦理提繳退休金時,*〔應申報整月提繳〕,*〔並以其全月工資所得總和〕,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的等級金額申報月提繳工資。
- 例如:
某部分工時人員固定每週工作1天全月工作4天,每次5小時,時薪200元,日薪1,000元,全月工資為4,000元,應申報全月提繳,月提繳工資為4,500元,並註明部分工時人員,則雇主應提繳退休金為270元
【4,500元×6%(假設雇主提繳率)】。
請注意切勿以4,500元申報每週提繳1天而全月僅提繳4天的方式辦理,否則將造成其全月退休金僅36元【4,500元×6%(假設雇主提繳率)×4日÷30】,嚴重影響勞工的退休金權益。
✅短期工作人員(沒有全月在職)
- 係指未全月在職者,其月提繳工資*〔應〔按日薪乘30天換算為月薪資〕〕,*〔再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的等級金額申報〕,*〔再按申報提繳日數計收勞工退休金〕。
- 例如:
某員工9月1日到職工作至9月6日離職,日薪 1,000元,應申報9月1日提繳,9月6日停繳,月提繳工資為30,300元,則雇主應提繳退休金為364元
【30,300元×6%(假設雇主提繳率)×6日/30日】
勞保局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