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本看完馬上二刷的小說!(但還是花了很久,大概知道難過的部分要來了我就放回櫃子不敢打開,好好笑)
閱讀這點很有趣,好壞會有學者評論家去爭辯,得出一個時期大致的共識;可讀者是帶著各異的、有意識或隱約曖昧心境的詮釋者,比起客觀評析或反思,有些故事更會突然很深地撞進心裡,要細究也不見得能說出個所以然。
二刷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覺得太陷在故事裡了,剛讀完的幾天甚至會在走路聽歌任何時候浮現主角的名字開始泛淚;經驗裡重讀一次可以看得更完整,也許會有釋放情緒走出來的效果。
大概也因為被悲傷綁架了,我共感了角色的情緒卻沒和他走到最後,闔上書還是不太確定什麼是「真正的人」。只覺得往後的人生裡都剩難過了,為什麼還有好好活著的理由?如果再看一次找到了答案,或許除了悲傷,我也能連同他的那份力量一起擁有。
還有,那個世界裡的一切都太漂亮了,好想再栽進去一次……
偷懶摘自書背的介紹
甘耀明以一九四五年真實發生的「三叉山事件」(台灣少見的空難+山難)為基底,柔情繾綣又波瀾壯闊地述說:
一個被緘封化灰燼、無人知曉的灼人愛戀,那是一部懺情、表白、告解之書;一段驚心動魄的高山救援,那是一個與天、與地、與時間拚博的艱困任務。
海拔3000多公尺的惡地高山,颱風肆虐、尖銳冰雹轟炸、失溫使人瘋魔,救援隊命懸一線,人人逼近獸。
哈魯牧特是救援隊的唯一倖存者,經歷欲望漩渦與內在糾葛絞纏,當他從人間地獄返回,身上背負多名幽靈的他,攜回的是身為一個人的價值。
文字電影
那瞳仁內藏著恆久的美感,曾路經一道瀑布飛散的峽谷、經過一座雨苔綿延的松蘿秘境、蜷在千年紅檜樹洞而聆聽雨聲擾擊稜線的呢喃、踱過鏽上一層霧淞的冷杉林、流連在無邊無際草坡中央的一叢朱紅杜鵑,而此時雲海淹上來,一切濃縮在豹瞳,豹走在森林,森林復又在布農人的睡夢裡。
海努南右手臂的牛痘花苞,不知是荼靡將盡,還是包蕊迎春。哈魯牧特悄悄拿出鋼筆,在對方的右臂畫圖。他喜歡在上頭作畫,喜歡而已。筆墨沿皮膚的細紋暈糊,冉冉擴散下去,他不清楚筆意何在,只想畫一朵綻花。這朵花被風拂過而綻,或吹落地了,像哈魯牧特心情總是輾轉不已。
我沒有很喜歡華美的文字,尤其是為了詩意顛三倒四那種,但自然和青春裡的曖昧本來就是這麼唯美,所以完!全!可!以!這本書其實大多是很流暢好讀的情節推進,偶爾穿插的一點描述恰到好處又美到揪心,超!級!喜!歡!
(只是動不動出現的中國古典風讓我偶爾出戲,這是日治時期的原住民欸,牡丹亭和鄭愁予真的有搭嗎……)
樹影後的文化彩光
部落文化、山林經驗是本書大部分的色彩,不只作為元素或背景出現,而是決定角色們眼裡的整個世界。一切自然現象都有祖父嘎嘎浪的神話可以解釋,那些禁忌即使到了城市也要謹遵。我真的好喜歡這一切,總覺得神話理解的生活是和文化緊密嵌合的生活,身邊所觸的一切都有故事,每一個行動都有前人千百次重複動作的軌跡。
那些神話總是泛靈的,於是人對環境總是謙虛友好,懷著敬意卻從未有恐懼或敵對。甚至刻意劃分人和自然的邊界都是怪異的,族人也不過是眾多在山裡生活的群體之一。主角哈魯牧特、海努南的名字都是植物,我也好喜歡充斥書裡各處的植物隱喻,越讀就發現越多意有所指的細節。除了浪漫唯美,「自然物映照人」也給了彼此趨向對等的關係。
「你要是不能成為勇敢的獵人,就不要放棄成為樸實農夫。」嘎嘎浪對幼時的哈魯牧特這麼說,這是近期最感動我的性別論述。他看得出哈魯牧特氣質陰柔,無法服膺布農文化的陽剛傳統;可他不急著把孫子劃入任一個類別,只要能好好生活,帶來貢獻的,都是好的布農人。雖然這不承襲自原住民文化,我還是想認定為和自然長期共處的智慧──不強求一套規則要萬物遵守,每枝草木、每個人自有在這片均衡裡的角色。
混亂與重置
族群交織是我覺得「三叉山事件」非常有意思的地方。戰敗的日本人和曾被殖民的原住民聯手,上山救援戰勝國美國的戰俘。舊日本警察和族人圍坐著抽菸,看似和平,不小心使出權威又惹來劍拔弩張。倖存的美國兵一邊辱罵小日本,一邊又要哀求他們的援助。
戰爭和戰後的混亂被山裡那一場風暴具象化了。險峻的環境裡,人們的身分地位、形象武裝都被剝去,僅留下作為一個人最本真的存在。大至族群的位階關係、受殖民者權力和主體性的重拾,小至每個人吐露內心柔軟的愛、哈魯牧特直面對世界的恨和原諒;關乎生命意義的這些朦朧難辨之物,反而在之中得到了辯證和重置。
殘破受傷的靈魂走進山裡,風雨止後走出了真正的人。
真正的人
重讀的時候帶著這樣的問題:什麼是真正的人?在成為之前的他是什麼?
哈魯牧特。神話裡不祥的雙胞胎。男孩身,女孩鬼。城市裡貧窮野蠻的番人。信仰不誠的吃教的。回鄉後懦弱失敗的獵人。
他是與海努南鑲嵌的另外一半。「他生命裡所有的美好都有海努南在,或想到海努南」,他的數個名字、秘密的歌謠、他的喜悲都依附著他存在。
(我要講出具體情節了喔)
哈魯牧特見過鹿王後的體悟,和砍斷受困陷阱的雲豹前掌的敘述:「以失去前肢為代價,獲得整片森林」,幾乎讓我覺得失去海努南該是成長的必然──否則他永遠活不出獨立、完整的人生。
與鹿王行了最終的告別、在葬禮上體會為生命奮鬥到最後方能安詳離世、卸下仇恨說出倖存者的消息,到最後的風雨中,一件件丟去留戀之物當作路標;哈魯牧特逐漸從束縛裡找到破口,拾回生存的鬥志和尊嚴。尊嚴,這是我第一次沒讀懂的東西。
就像阿美族人負重遠道而來,就為了給每個美軍亡靈一座墓碑,不為什麼,就為生命值得被如此對待。用功利主義的角度衡量生死,或許本就是對生命尊嚴的抹殺,活著本身就是價值。尊嚴不是成功或幸福快樂,是在最惡劣的逆境仍不放棄拼搏那一刻,生命迸發的光芒。
米呼米桑,這是貫穿全書最溫暖有力的呼喚。願你的生命力持續旺盛。
後記
(想來想去還是找不到氣氛統一的寫法,就放到後記了)
評論總是讚賞這本書的田調資料之細緻,和歷史的交融等等等,為什麼沒有人用愛情的角度談它!作者寫了那麼多那麼美,偷了我那麼多眼淚,而且這才是推動整個故事的原動力吧!
第一次讀的時候住進哈魯牧特的身體裡,和他一起「誠心感謝上帝發明了棒球、天空與海努南」,只覺得他好愛他怎麼辦那個好珍貴的人不見了好難過……第二次注意到了海努南的視角,他「知道他很多的心情渣滓,不可能全然接受,也不會全然打翻」,一種不說破的包容陪伴,好溫柔。看他總在哈魯牧特需要的時候出現,能細數所有對他最微小的觀察,就覺得天啊這不只是友情是兩個相依融合的生命了,沒有他哈魯牧特是連自己都要失去了啊要怎麼活嗚嗚嗚……
我沒有很容易對romance共情的,但他們是互相承載了整個生命重量的朋友啊,完全被戳中……